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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全市汽车加气将按重量计算 现场须明码标价

2014-06-06 15:42:1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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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中路加气站已开始更换计量单位。

>>>新闻背景

“立方米”改“千克”

天然气计量方式

与国际接轨

据质监部门介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压缩天然气加气机从1998年在我国开始投入使用时,一直采用体积(立方米)作为计量结算单位,这需要输入密度系数进行折算。而由于天然气密度受气源、时间等因素影响会发生变化,导致以体积作为计量结算单位不完全准确可靠,一定程度上影响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加气机计量结果更加准确可靠,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采用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并于2012年12月3日发布新的计量标准,将加气机的计量结算单位由体积立方米更改为质量千克。2013年6月3日正式实施,实施过渡期为一年。(本报记者 陈泥)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魏欣倩)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新规部署,从本月起到7月1日,厦门20个加气站的118支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将逐步进行计量单位改制,将计量结算单位由体积“立方米”更改为质量“千克”。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计量单位改制对消费者所加天然气的数量、支付的费用没有影响。

厦门现有4800多台出租车、500多台公交车使用压缩天然气。全市加气枪计量单位改制工作将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7月1日起,厦门所有在用和新添置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机,均必须符合国家新的计量技术法规要求,采用千克计量单位,否则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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