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年度报告公示 热点问题解答 填写年报需先办理用户注册 问:任何人都能注册年报系统用户,并为商事主体填写并公示年度报告吗? 答:外资商事主体应当以已备案的联络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办理用户注册后,为商事主体填写并公示年度报告。尚未备案联络人的外资商事主体,应当先向登记机关办理联络人备案后再通过年报公示系统公示其年度报告。 内资商事主体(除个体工商户外)应当以联络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办理用户注册后,为商事主体填写并公示年度报告。已办理联络人备案的,所提交用户注册信息应当与联络人备案信息一致。尚未备案联络人的商事主体,可以办理用户注册,但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向商事登记机关办理联络人备案。 个体工商户以主要经营者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码办理用户注册。 逾期未公示或进“异常名录” 问:经营期限届满的商事主体应先公示年度报告,还是先办理经营期限备案? 答:建议先办理经营期限备案和联络人备案后再公示年度报告。 问:之前逾期未年检的商事主体是否需要补办年检后才能公示年度报告? 答:如未被吊销营业执照,也未办理注销,商事主体可以公示2013年度报告。未年检的商事主体可以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所需材料,补办年检手续,并换领新版营业执照。 问:逾期未公示年度报告能不能补公示? 答:已进入异常名录商事主体,在其名称被剔除前,可以补公示年度报告。 年报公示后不能擅自修改 问:年度报告公示后能不能进行修改? 答:商事主体不得擅自修改已公示的年度报告。因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确需修改的,商事主体已备案联络人(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经营者)可通过信息平台的修改年度报告端口修改年度报告,未备案联络人的商事主体应在完成联络人备案后,由联络人注册年报系统用户,并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年度报告修改前后的内容、时间和理由将采取对照的方式将向社会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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