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在建高楼塔吊明明砸落 却美其名曰“应急演练”

2014-06-03 16:49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回应

安监、警方等部门回应本报,称没有接到所谓的演练报备

影响

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昨晚周边道路一度封闭,行人心惊惊

拒绝

施工方要给记者送“小礼物”,被本报记者当场拒绝

 

塔吊砸落在高楼楼顶,已变形扭曲。网友“佳鹭-阿飘要幸福”拍摄

昨天上午10点左右,官任路旁一处在建高楼的塔吊,塔吊弯曲,横卧楼顶,压坏了大楼周围的防护网。居民议论称:“塔吊倒了!”不过,施工方则表示:这是“应急演练”。记者从安监、建设、城管和警方等方面证实,他们并没有接到这次所谓“演练”的报备。

记者 李晓辉

【现场】

高空塔吊变形扭曲

在建高楼上,一截截塔吊被吊车吊到地面,塔吊的钢结构都已变形扭曲

昨天,微博网友发了一组图片,显示一座名为“信和湖畔广场”的在建高楼上,“塔吊突然从中间多个部位软掉”,“钢筋掉下,这是塔吊的质量出现了问题么?”记者从图片上看到,塔吊扭曲横卧在建高楼,其中一截外露楼外,并压坏了大楼周边的防护网。

昨晚9点,记者赶到事发现场,两辆大型吊车正在作业,官任路车辆无法通行,两个进出路口都用水马和警戒线封锁,路口没有看到任何施工作业的告知牌。不少保安在现场,居民路过时都很紧张。记者了解到,工地施工方为中国建筑三局。

随后,记者看到,在建高楼上,一截截塔吊被吊车吊到地面,塔吊的钢结构都已变形扭曲。

【调查】

施工方说法有破绽

居民抱怨不断,施工方却称居民们都很理解

自称有张贴演练告知,却找不出贴在哪儿

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该工地施工很不文明,此前他们就曾多次向城管等部门投诉过,吊臂瘫软后,施工车辆不仅占道,而且噪音很大,“嗡嗡嗡”响,一名居民说,他家中准备高考的孩子,都没法专心复习。

记者上前询问,3名保安分别告诉记者,由于塔吊钢丝绳断了,导致塔吊弯曲,倒在楼顶,幸好是节假日,没有人员在楼顶施工,因此没有人员伤亡。事发后,保安们接到通知赶来现场维持秩序,防止有人靠近现场造成意外。

随后,一名佩戴工牌,自称负责工地安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端午节放假,塔吊维护工人对塔吊进行检修,在这过程中,由于钢丝绳没有拴紧,导致塔吊吊臂瘫软。由于事发突然,后来施工方对外统一说法,称这是一起“应急演练”。

记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上施工方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她完全否认了保安和负责安全工作人员的说法,她说,工人的说法都是不可信的!塔吊吊臂是人为设置弯曲的,这是节假日期间开展的塔吊吊臂弯曲应急演练,演练中,假设发生塔吊弯曲,施工现场未有人员受伤。

记者在现场拍摄从高空吊到地面的塔吊,工作人员上前阻挡。记者询问:应急演练、占道施工以及对道路进行暂时的封闭,是否有向相关部门报批?工作人员起先称正在办理,后来又说,文件在其他负责人手上,而该负责人在岛外。

记者再问,进行应急演练,是否有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对方称,有告知,且有张贴,居民们“都很理解”。不过,记者在现场并没有看到张贴的告知书,对方也无法指出告知书贴在什么地方。记者询问附近小区保安和居民,都表示不清楚该工地将进行应急演练。

【质疑】

占道施工不需报备?

施工方称,占道施工不需要报备

警方和城管明确表示要经审批并张贴公示

记者问施工方工作人员:封闭道路施工,是否有明文告知?对方称,占道施工不需要报备。记者询问110和12319城管执法热线,值班人员都表示,封闭道路并占道施工,都应当有相应的审批文件,并予以张贴公示。

对于居民的投诉,工作人员称:“要真有大事情,公安都通知媒体了,没有人员伤亡,你不要放大这件事。”

记者的询问,让对方很恼火,在明知记者身份的情况下,对方还质问:“您是国家安全局的吗?”

记者在附近居民楼采访时,施工方的工作人员来电称“民警到现场了”,请记者赶回工地。但记者从周边的居民楼上并没有看到警车或民警。对此,工作人员解释:“刚刚还在,后来不知道去哪里了。”最后,这名工作人员称有个小礼物要送给记者,记者当即予以回绝。不久,工作人员给记者发来彩信,图片是一张演练告知书,但是落款日期是6月2日。

今天上午,记者向思明区安监局、思明区建设局等单位了解,他们回应“并没有接到这次所谓演练的报备”。市建设局称,只有工地内部演练才不要求报备。但记者发现,昨天事发后封路范围,显然已经突破了“内部”范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