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曾是高管 辞职后走“歪路” 在利益驱使之下,刘某铤而走险,从网上买来无线电发射设备,每晚强制接入频率,进行“广告轰炸”。 经调查,刘某今年37岁,是江西赣州人。让民警想不到的是,刘某之前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在集美一家企业任高管。不久前,刘某因工作不顺心辞职,逐渐走上“歪路”。为了不让家人起疑心,住在孙厝的刘某专门到灌口乐活小镇租了间公寓,进行“地下工作”。 目前,民警已扣押了这台非法设备,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规】 根据我国刑法,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或擅自占用频率,干扰无线电通信正常进行,构成 “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后果严重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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