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她有两女一子,却接连“有偿送养”他人。原因何在?面对民警,她说因意外怀孕;面对法官,她又说是想多要孩子……
卖儿母亲语录:“我怕儿子将来恨我,怕他将来不幸福,也怕他长大后心怀仇恨。”“老公,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你和孩子,以后我努力改,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主审法官语录:“贫穷,不能成为你犯罪的理由!困难再大再多,也不能出卖自己的儿子!”“童年将影响孩子一辈子,你不能这样伤害孩子。即使再穷再苦,你都要和丈夫一起艰苦奋斗。”
这是泪水最多的一次庭审。卖儿的母亲哭了,心痛的父亲哭了,旁听庭审的听众也哭了。
她自称没钱抚养,却生了一个又一个孩子;她有两女一子,却接连将女儿和儿子“有偿送养”;她说自己深爱儿子,却拿着卖儿子的钱去买手机、买冰箱、买新衣……
这是一个怎样的母亲?她要不要坐牢?她能否如她的忏悔、如众人的期盼,转变成一个“好妈妈”?
昨天上午9点,湖里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这起充满谜团的“母亲卖儿案”。
第1次忏悔:“法官,我不该犯法”
9点左右,法警押着卖儿母亲姚某走进法庭。刚开始,她还算平静,但开庭没多久,当法官问她为什么要卖儿子时,她突然哭了。“我是一时冲动、一时糊涂!”姚某一边流泪,一边忏悔,“我非常后悔,后悔自己触犯了法律,作为一名母亲,我愿意接受法律惩罚。”
卖掉儿子,与贫穷有关。姚某说,卖儿之前,家里欠下2万多元的债务,债主多次追债。她没钱还债,也养不起孩子,于是,她选择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卖儿子。
在此之前,她已将小女儿“有偿送养”。刚出生数月的小女儿,被她送给一位朋友,她收了朋友9200元。
这一次,她把儿子卖了。她找到一对不孕不育夫妇,主动提出要收对方28000元现金。双方签了一份《收养协议》,约定她把孩子交给对方抚养。她收钱后,承诺说不会再找对方要儿子。
姚某向法官述说卖儿过程时,多次哽咽、落泪。
第2次忏悔:“儿子,不要恨妈妈”
“我怕儿子将来恨我。”庭审期间,姚某突然再度忏悔,说“对不起儿子”。 她说,在卖掉儿子的当天晚上,她就后悔了,她怕儿子将来不幸福,也怕儿子长大心怀仇恨。
其实,姚某在卖儿当晚,就给购买儿子的不孕夫妻打电话,想要回儿子。但对方说,要回儿子可以,不过要退还28000元,并赔偿12000元。姚某拿不出4万元,只好作罢。
为了隐瞒丈夫,今年1月2日,姚某骗丈夫说,照顾孩子很辛苦,想把孩子送到干妈那里寄养几天。
第二天,姚某拿着卖儿子的钱回家,又骗丈夫小吕说,这些钱是表姐给的。于是,姚某和丈夫将其中1万多元拿去还债,剩下的钱拿去消费——花1300元买家具,花1300元买一部手机,花1000多元买衣服。
等钱花完,丈夫见儿子两天没回家,觉察出“不对劲”,报警。民警上门了解情况,姚某却坚持说,孩子在干妈那儿,过两天就能回家。
1月5日,姚某内心不安,向丈夫坦白,丈夫当场打了姚某一顿,拖着她去报警。最后,在民警帮助下,儿子找回来了。
第3次忏悔:“老公,我对不起你”
开庭约20分钟后,小吕作为证人出庭。
小吕身材魁梧,当他步入法庭,和妻子四目相对,哭出声来。而姚某听说丈夫要来,赶紧抬手擦干眼泪,等她看见丈夫时,也忍不住哭了。
小吕的作证时间10多分钟,其间,夫妻二人多数时间在哭。
“我恨她!我恨她!”小吕向法官说,他真的恨自己的妻子,为什么要这样做?
法官询问小吕,是否愿意谅解妻子,哭声再度响起,他流泪:“求求法官,对她轻判,孩子那么小,我不想她去坐牢。我一个人,要带小孩,又要工作,我真的没办法。”
小吕说,自从妻子被抓后,他既当爹又当妈,既要工作又要照顾孩子。结果,工作没做好,孩子也没照顾好,“吃不定时,睡不定时,还经常没吃饱”。
面对丈夫,姚某很内疚,当庭承认错误,说自己不该瞒着丈夫偷卖儿子。丈夫的指责,姚某都供认不讳。她流泪向丈夫忏悔:“老公,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你和孩子,以后我努力改,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此时,旁听席上传来哽咽声,一位旁听的女子眼里含泪。
妻子接着问丈夫:“这段时间下雨天多,不知道孩子会不会着凉生病,有没有人关心孩子?”
听到这里,丈夫捂着眼睛,哭着走出了法庭。
多面人生
她会变成好妈妈吗?
她是一个内心复杂的妈妈。生了三个孩子,现在却一个也不在自己身边,大女儿寄养在三叔家里,二儿子老公抚养,三女儿“有偿送养”他人。
她说无力抚养孩子,却为何生了一个又一个?对此,她前后说法不一。面对民警,她说,是意外怀孕,发现时已经四个月,所以不想打胎。面对法官,她又说,是因为丈夫是独子,所以想多要孩子。
她和丈夫都经历过坎坷的童年,丈夫十多岁成了孤儿,而她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小学毕业后,她就再也没有上过学。16岁,她就出外打工,但自从生下大女儿后,她就开始当起专职主妇。因此,一家人全靠丈夫一个人在工地打工的收入维持生活,三个小孩的吃饭都成问题,更别提如何偿还丈夫去年因治病欠下的债务了。
她说自己深爱儿子,上网给孩子买最贵的奶粉和最漂亮的衣服。但为了还债,她却宁可选择卖掉儿子。“我很希望,她能像她所说的那样,变成一个好妈妈。”一位听完庭审现场的妈妈说。
法官观点
贫穷不是犯罪理由
“贫穷,不能成为你犯罪的理由!”庭审结束后,法官对姚某专门进行了教育批评。“你说你欠债2万多元,但比你们困难的家庭也不少,为什么其他母亲就不会这么做。困难再大再多,也能出卖自己的儿子,有一天孩子长大,如果知道自己被母亲出卖了,该有多难过。”“人是不能买卖的,这是最基本的,你的孩子才1岁多,孩子的童年将影响他一辈子,你不能这样伤害孩子。既然你和丈夫组建成一个家庭,即使再穷再苦,都要一起艰苦奋斗,共同努力。”“你不计后果的行为本应严惩,但是,考虑到你的孩子需要你、你的家庭需要你,还有你认罪态度较好,给予你从轻处理。但是,缓刑不是不罚,如果你在缓刑期间再犯,一定重罚。”
法官说,按照法律规定,拐卖亲生子女,也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罚。但考虑到孩子已被成功解救,父亲表示谅解,且姚某悔罪态度较好,法官最终对姚某从轻处罚,判处她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这意味着,几天之后,她可以回家陪丈夫照顾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