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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湖里法院公开审理充满谜团的“母亲卖儿案”

2014-05-31 07:3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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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3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她有两女一子,却接连“有偿送养”他人。原因何在?面对民警,她说因意外怀孕;面对法官,她又说是想多要孩子……

卖儿母亲语录:“我怕儿子将来恨我,怕他将来不幸福,也怕他长大后心怀仇恨。”“老公,我知道错了,我对不起你和孩子,以后我努力改,做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主审法官语录:“贫穷,不能成为你犯罪的理由!困难再大再多,也不能出卖自己的儿子!”“童年将影响孩子一辈子,你不能这样伤害孩子。即使再穷再苦,你都要和丈夫一起艰苦奋斗。”

这是泪水最多的一次庭审。卖儿的母亲哭了,心痛的父亲哭了,旁听庭审的听众也哭了。

她自称没钱抚养,却生了一个又一个孩子;她有两女一子,却接连将女儿和儿子“有偿送养”;她说自己深爱儿子,却拿着卖儿子的钱去买手机、买冰箱、买新衣……

这是一个怎样的母亲?她要不要坐牢?她能否如她的忏悔、如众人的期盼,转变成一个“好妈妈”?

昨天上午9点,湖里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这起充满谜团的“母亲卖儿案”。

第1次忏悔:“法官,我不该犯法”

9点左右,法警押着卖儿母亲姚某走进法庭。刚开始,她还算平静,但开庭没多久,当法官问她为什么要卖儿子时,她突然哭了。“我是一时冲动、一时糊涂!”姚某一边流泪,一边忏悔,“我非常后悔,后悔自己触犯了法律,作为一名母亲,我愿意接受法律惩罚。”

卖掉儿子,与贫穷有关。姚某说,卖儿之前,家里欠下2万多元的债务,债主多次追债。她没钱还债,也养不起孩子,于是,她选择了一条错误的道路:卖儿子。

在此之前,她已将小女儿“有偿送养”。刚出生数月的小女儿,被她送给一位朋友,她收了朋友9200元。

这一次,她把儿子卖了。她找到一对不孕不育夫妇,主动提出要收对方28000元现金。双方签了一份《收养协议》,约定她把孩子交给对方抚养。她收钱后,承诺说不会再找对方要儿子。

姚某向法官述说卖儿过程时,多次哽咽、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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