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一步扩大受益范围,职工可选择就近的镇(街)或工业园区职工服务站办理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包云香 王星乐)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厦门将进一步扩大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与面和受益面,未独立建会的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今年6月份统一集中办理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第九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自今年1月起实施。据市总工会副主席杨中华介绍,以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未纳入医疗互助保障的受益范围——今年针对这一群体,厦门再次调整参保政策。根据相关文件,凡在厦的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将享受同等医疗互助保障服务。该类职工凡愿意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可凭个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前往工作所在地的工会联合会办理入会,入会手续办完后,可到相应的镇(街)、工业园区的职工服务站办理参保手续。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只需缴纳36元,即可享受一般住院补助、重大疾病补助、意外事故补助等医疗保障。其中,首次确诊罹患保障办法规定的31种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的,最高可申请补助金20000元。今年的保障期限自2014年7月1日0时起至2015年6月30日24时止。 【去哪办?】 厦门市各职工服务中心(站)联系表
【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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