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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特大电信诈骗案在厦门宣判 夫妻搭档取赃1300多万

2014-05-30 09:17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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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文 邓若胥/图)电信诈骗已经形成一条黑色产业链。一对夫妻搭档当“职业取款人”,为众多诈骗集团提取赃款,涉案金额竟然高达1300多万元!

近日,厦门中院针对一起电信诈骗大案作出一审判决。这起案件,受害者达300多人,因涉案金额巨大,成为福建史上案值最大的电信诈骗案。

“业务繁忙”还发展下线

他们是一群神秘的人,每天奔走在各个银行之间不停取款;他们的行踪飘忽不定,取款用的大都是别人的银行卡。他们就是受雇于电信诈骗团伙的“职业取款人”。

近日,随着福建史上最大电信诈骗案的宣判,一对夫妻档“职业取款人”浮出水面。

自从2011年2月起,丈夫小王按骗子指示,等被害人汇款到诈骗团伙指定账户后,就立即持他人提供的银行卡领取赃款,并从中提取10%作为报酬。小王为诈骗团伙提供包括四大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的卡,这些银行卡,都是他上网购买的。

夫妻搭配,干活不累。小王的妻子陈小姐也参与了“职业取款”的“业务”,也从中提成10%。

后来,这对夫妻的“职业取款”生意越做越“红火”,因为忙不过来,小王就开始发展下线,他以取款总额2%的抽成,雇请老乡阿福做下线,参与领取诈骗款。

一年半内300多人上当

与小王夫妻合作的诈骗团伙数量众多,他们领取的赃款分别来自300多个被害人。

诈骗团伙的骗法五花八门,包括“你的银行卡涉嫌洗钱”、“你的身份信息被人盗用”、“你之前购买的新车要退税了”等各种理由都能骗到钱财。

骗子们就是以上述理由,诱导不明真相的市民一步步陷入诈骗陷阱,或按对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密码,或被骗说出密码,或把资金转入骗子指定的“安全账户”。

经查,2011年6月至2012年11月间,小王参与领取诈骗钱款1317万多元;而陈小姐共同参与领取诈骗钱款1078万多元;另外,其下线阿福参与领取诈骗钱款356万多元。

缴获涉案银行卡 至少600张

前年年底,小王及陈小姐在同安区被抓获,警方从他们住处缴获了138张银行卡,还有8部手机和70多万元现金。

数日后,正在银行取款作案的阿福也被抓获,公安机关在其住处缴获的作案银行卡更多,高达474张!不过警方两次缴获的这共计600多张银行卡,还只是该团伙用过的一小部分。

职业取款,如何定罪?对此,近日中院一审判决认为,应该认定为“诈骗共犯”。

法官说,小王及其妻子陈小姐明知所领取款项系诈骗款,仍协助取款并收取佣金,他们与诈骗集团之间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有共同实施诈骗的行为,因此,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近日,中院一审分别判处小王和陈小姐有期徒刑十四年和十年,而他们的下线则获刑七年。

揭秘

“职业取赃”黑色产业链

案件判决后,法官向导报记者揭开了“职业取款人”的神秘面纱。

这些“职业取款人”频繁更换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作案手法极为隐蔽,呈现出专业化、产业化的特征。

在“10%佣金”高利润的引诱下,他们为多个诈骗团伙提供“专业服务”,甚至帮犯罪团伙“洗黑钱”。骗子和“取款人”分工合作,构成了电信诈骗犯罪一条“黑色产业链”。

如小王这对夫妻档,他们为不同的诈骗团伙取款,专门从事电信诈骗的下游取款环节。

近年来,电信诈骗案件高发,受害人众多。骗子需要将诈骗来的钱兑现,但是,他们又怕取款时被发现被抓获,在这种背景下,“职业取款人”应运而生。

本案中,小王等人通过网络大量购买他人的银行卡,将卡号和户名提供给诈骗分子,用于诱骗被害人往卡内存款。

据小王供述,他如果单独购买一张卡,价格120元,如果购买一个姓名开户的四大行的4张银行卡,每套价格在450元左右。他购买这么多银行卡就是为了方便取款,以免提款时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

导报记者还了解到,不少“职业取款人”月收入都有好几万元。据民警介绍,虽然“职业取款人”的月收入不低,但由于这是份“高危职业”,因此诈骗团伙内很少有人愿意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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