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3 维修过程不规范 相关案例 维修也有产值报表 阮先生到吉利4S店修车,发现维修人员休息室黑板上面有报表,每个组完成多少产值,比上个月增加还是减少。有一次汽油箱底下的螺丝漏水,维修人员要求花300多元换整个油箱,经过本人要求只更换密封螺丝上的复合件,共花费60元,圆满解决问题。 不肯维修只想更换 刘先生的东风雪铁龙今年二三月份的时候车灯开关出了点问题,大灯近光灯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关。只是里面接触的问题,但位于机场附近的东风雪铁龙4S店维修师傅要求换掉这个开关总承,要花1000多元,并称不能拆,厂家规定一定要换。而且自己没有开关总承的配件,须先掏钱下定金,把零件买回来以后再换。刘先生不同意,自己开回去,花了十几分钟把车灯开关拆开清洗再装回去,就解决问题了。 误诊也要收工时费 刘先生的东风雪铁龙,由于发动机的水温偏高了,行车标志灯一直闪亮,雪铁龙4S店维修师傅表示,发动机要拆掉,肯定里面有问题。拆开后发现问题不在这儿。之后又说是节温器坏了,节温器换了后,就没问题了。但是拆开发动机属于误诊,维修工也收取了工时费500元。
律师点评 修理者“误诊” 不该由消费者承担费用 在第一个案例中,如同过度医疗,经营者恣意夸大问题,误导、欺瞒消费者导致的汽车产品过度维修保养现象,较为突出,消费者深恶痛绝而又无可奈何。 其一,消费者须切实明了《汽车三包规定》中关于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三包有效期限以及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和易损耗零部件的相关规定,提升自我保护意识。符合免费修理条件的,即不必花冤枉钱。对三包有效期限之外的维修保养,宜多做功课,多方收集汽车产品维修保养等资讯,并慎重选择维修保养经营者(并非所有维修保养都要找收费不菲的汽车4S店)。此外,消费者务必妥善保管书面修理记录及其他相关凭证,该记录既可研判维修保养是否合理,也可作为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 其二,消费者送修时,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是否符合免费修理条件,应当免费修理的,则不可收取修理费。不属免费修理条件的,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检查结果、需修理的项目、需更换的零部件、材料费、工时费等事项,由消费者自主决定。 其三,经营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地欺负消费者,就在于自恃汽车产品维修保养很“专业”、很“深奥”,消费者不了解、不精通。所以,有必要有的放矢,大力普及汽车产品相关消费知识;政府部门加大投入,加强对消费者的支援,如设立消费者咨询站,使消费者随时可以得到相关消费信息,如成立检测中心,使消费者随时可以透过检测厘清疑问,如早日组织建立技术咨询人员库;一言以蔽之,就是使汽车产品维修保养不再“高深莫测”,使无良经营者的伎俩无所遁藏。 在第二个案例中,汽车4S店零配件常年不齐,明显违反《汽车三包规定》第15条“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之规定。修理者保持零部件的合理储备是修理者的法定义务,可以保障汽车产品及时得到修理,可以帮助修理者减少因修理延误而增加的三包责任,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 在第三个案例中,汽车送修,犹如病人进了医院,一方面,消费者应切实掌握车况,尽可能准确描述汽车“病况”,以便修理者及时作出准确的研判;另一方面,专业的修理者“误诊”产生的费用,显然不应由消费者承担,而应由修理者自行承担,且若因“误诊”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消费者依法可以要求修理者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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