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治安防控升级,火车站成严查区域
哪些物品不能带上火车?
乘车时禁止携带各类危险、违禁品,有的人却对该规定视而不见。事实上,一旦被发现,不仅可能耽误行程,还有可能被拘留,简直得不偿失。为此,大家出行前一定要了解相关规定,看哪些能带哪些不能带。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林艺静)厦门治安防控升级,车站、码头、轮渡等人流量大的治安重点部位,成为厦门警方严查的区域。昨日,记者从厦门铁路警方获悉,7天以来,各火车站发现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共计7000余响。厦门铁路警方发布安全提示,提醒旅客乘坐火车出门时不要携带鞭炮等违禁物品。
5月28日9时许,厦门北火车站候车厅安检员在对进站旅客进行安检时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内有两卷鞭炮。原来,旅客李先生准备乘坐当天9时15分厦门北至泰宁的D3274次列车回老家过节,不知道鞭炮不能带上车。民警将这些鞭炮收缴并妥善处理。
厦门铁路警方介绍,虽然做了大量的关于乘坐火车禁止携带各类危险、违禁品的宣传工作,但是像李先生这样的旅客还是不少。自5月21日以来短短一周时间内,厦门铁路警方共在旅客行李和身上发现了烟花爆竹7000余响。
“如果带上车,将成为列车安全的又一大隐患。在安检口查出这些物品后需要对携带人、携带物进行登记,要处理携带的违禁品,涉嫌违法的要处罚,很有可能耽误行程。”民警说。
厦门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希望广大旅客乘车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相关规定,以免影响行程。
最怕遇到无理取闹旅客
讲述人:刘颖
所在单位:厦门北火车站派出所安检处置民警
早上6点半,我到安检口上岗,到了早上10点多,已经捡到了6个行李包。遇到“马大哈”们还算好,要是遇到无理取闹的旅客,才让我头疼。
最容易发生冲突的地方是安检服务台。虽然进站口有展示板标明进站旅客不能携带的危险、违禁品,广播也每天不间断进行宣传,但有些旅客不理解,偏偏要带违禁品进站而且态度蛮横,认为我们刁难他。
8时49分,1名准备乘坐动车前往龙岩的旅客被带到安检处置台。我告诉他,弹簧刀不能带。这位旅客态度很不好:“为什么?搞什么东西,你们铁路公安就了不起了吗?我坐火车为什么不能带,误了火车你负责!”我看了看他的车票,火车还有25分钟发车,我态度坚决地告诉他:“不会耽误你的,请配合一下。”这名男子也不坚持了,积极配合警方工作。
上午10时,旅客次高峰来临,安检口再次全部开启。此时听到最多的就是旅客各种焦急地催促:“动车快开了,你们就不能快点吗?”“快赶不上了,还查什么呀?”可是我们还是要对每位旅客的身份证进行检查,即使是时间短,该检查的环节一个也不能少。其实,只要不携带违禁品,每个旅客的安检时间最长不会超过1分钟。
10点多,安检台一个黑色背包无人认领,里面有相机、身份证和1500元钱,这是我当班期间在安检口捡到的第6个包。通过广播寻人,失主小王总算来认领了。像这样的“马大哈”远不止一个。我从早上6点多上岗到晚上10点多下班,一天下来每天平均捡到10多个旅客背包。
当我感到很疲惫的时候,看到其他安检处置民警依然面带笑容,耐心为旅客解答如何进站乘车、讲解不能携带进站的规定时,我又重新振作起来。“你们每天站这久,辛苦呀!”一位旅客对我说。这句话让人心里暖暖的……
(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林艺静)
擅办大型活动 最高可罚30万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厦公宣)“谁承办,谁负责。”昨日,在厦门警方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厦门市公安局张斌副局长在解读今年6月1日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时表示,条例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责任主体。
张斌介绍,当前,我国反恐斗争与国际反恐形势的关联度日趋增强,一些恐怖势力逐步向沿海城市渗透。厦门的大型活动现场极易被敌对势力、恐怖势力作为实施恐怖袭击行为的首选地。
记者了解到,此前厦门一直执行的是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但对大型活动责任主体规定不明确。此次厦门出台的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并逐一对应处罚措施。
譬如,“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组织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并对承办者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责,或者向承办者提出与安全监督管理无关的要求、强制承办者委托指定的风险评估机构或者保安服务公司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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