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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铁路7天缴七千响鞭炮 带违禁品上车可拘留

2014-05-29 17:07:3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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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治安防控升级,火车站成严查区域

哪些物品不能带上火车?

乘车时禁止携带各类危险、违禁品,有的人却对该规定视而不见。事实上,一旦被发现,不仅可能耽误行程,还有可能被拘留,简直得不偿失。为此,大家出行前一定要了解相关规定,看哪些能带哪些不能带。

海西晨报讯(记者 于婧媛 通讯员 林艺静)厦门治安防控升级,车站、码头、轮渡等人流量大的治安重点部位,成为厦门警方严查的区域。昨日,记者从厦门铁路警方获悉,7天以来,各火车站发现旅客随身携带烟花爆竹共计7000余响。厦门铁路警方发布安全提示,提醒旅客乘坐火车出门时不要携带鞭炮等违禁物品。

5月28日9时许,厦门北火车站候车厅安检员在对进站旅客进行安检时发现,一名旅客的行李内有两卷鞭炮。原来,旅客李先生准备乘坐当天9时15分厦门北至泰宁的D3274次列车回老家过节,不知道鞭炮不能带上车。民警将这些鞭炮收缴并妥善处理。

厦门铁路警方介绍,虽然做了大量的关于乘坐火车禁止携带各类危险、违禁品的宣传工作,但是像李先生这样的旅客还是不少。自5月21日以来短短一周时间内,厦门铁路警方共在旅客行李和身上发现了烟花爆竹7000余响。

“如果带上车,将成为列车安全的又一大隐患。在安检口查出这些物品后需要对携带人、携带物进行登记,要处理携带的违禁品,涉嫌违法的要处罚,很有可能耽误行程。”民警说。

厦门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希望广大旅客乘车时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相关规定,以免影响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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