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177万元,却没签协议没写借条,结果引发一场“悬案”。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悬案”。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转出钱的一方说是借款,收到钱的一方说是对方归还借款。 借款上百万 却没写借条 没有借款合同,只有汇款凭证。凭证显示,台商廖先生曾向一家电子公司转账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7万多元)。 近日,就凭着这份凭证,廖先生将电子公司告上了法庭。廖先生起诉说,他是经朋友介绍,借款给电子公司的,当时电子公司还承诺给予每月1%的利息,利息每月一付,本金一年后还清。 廖先生还说,电子公司借款后也曾支付过十个月的利息,但十个月后,就没有再付利息,也没有还钱。因此,他起诉要求对方归还177万多元本金和拖欠的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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