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一男子出借177万没写借条 凭转账记录告倒赖账人

2014-05-25 07: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转账177万元,却没签协议没写借条,结果引发一场“悬案”。近日,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悬案”。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转出钱的一方说是借款,收到钱的一方说是对方归还借款。

借款上百万 却没写借条

没有借款合同,只有汇款凭证。凭证显示,台商廖先生曾向一家电子公司转账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7万多元)。

近日,就凭着这份凭证,廖先生将电子公司告上了法庭。廖先生起诉说,他是经朋友介绍,借款给电子公司的,当时电子公司还承诺给予每月1%的利息,利息每月一付,本金一年后还清。

廖先生还说,电子公司借款后也曾支付过十个月的利息,但十个月后,就没有再付利息,也没有还钱。因此,他起诉要求对方归还177万多元本金和拖欠的利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