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美国软件商状告厦门高校侵权 远程取证“精确”打击盗版

2014-05-24 09:5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软件遭侵权,可远程取证。近日,思明区法院首次判决采纳远程技术取证的证据,认定厦门两所高校侵权。

美国磊若软件公司是一家全球知名软件企业,其研发的服务器软件“Serv-U FTP”是目前全球流行的网络下载软件,可以有效地解决网站用户和网站服务器之间的文档传输。目前,该软件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各种大型网站和企业中。

不久前,磊若软件公司通过“Telnet”系统命令监测到,厦门的两所高校共同在一个网站上招生,该网站擅自使用“Serv-U”软件,并没有取得合法授权。因此,磊若公司起诉要求两家高校停止侵权,立即卸载盗版软件,并赔偿损失和登报道歉。

不过,在法庭上,两家高校辩解说,远程技术取证不足信,原告证据不充分,应当驳回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磊若公司所采用的远程技术取证手段,已经“从表面上概括地证明”目标网站服务器上使用了“Serv-U”软件,已尽到举证责任。而两家高校却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

因此,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两所高校构成侵权,要求他们立即停止侵权,另外,负责管理网站的高校被判赔偿50000元。

法官说法

远程取证,怎么取?

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取证是一个很大的难点。主审法官认为,在软件侵权中,远程技术取证可成为著作权人取证的重要手段。如本案中使用的“Telnet”远程技术命令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通过远程技术取证,著作权人无须直接接触涉案服务器,直接远程操作获取相关信息,而且,涉案软件的使用者即使被取证了通常也毫不知晓。

法官说,从证据角度看,由于通过远程技术获得的信息通常都是在侵权者对取证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的,这些信息往往是较为客观、直接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