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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协警专挑摩的勒索 载客工被拦心虚被骗

2014-05-23 18:30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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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余果 杨长平)“直属大队的,抓车!”虽然说话的这3个人穿着便服,但他们掏出“协警证”,被拦下的摩的载客工不敢多说,乖乖交出自己的车子。事后,他要去开单取车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近日,冒充协警的黄某、吴某、张某3人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移送至湖里检察院审查等候起诉。

吴某和张某、黄某经常凑在一块打牌。2013年7月,黄某提议:“现在岛内禁摩,查得严,不如我们假冒协警去扣车,那些人不会怀疑,很容易把车子搞到手。”

三人一拍即合,黄某和吴某随后分别花了40元找人办了假证件,上面印的是“交通协警证”,岗位是“湖里分局协警”,假证上还有他们的照片和名字。

2013年7月20日晚上8点左右,黄某、吴某、张某一同来到嘉禾路与湖里大道交汇处寻找目标下手。正巧看到一名载客工骑着黑色摩托车等待乘客。3人赶紧上前,拦住了摩的司机的去路,其中一人从口袋里亮出证件,另一人迅速拔掉车钥匙,叫道:“直属大队,抓车的!”载客工连问都没问,就从摩托上下来。得手之后,黄某3人把摩托车卖掉,赚了1600多元平分。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黄某、吴某和张某更加大胆了,同年9月、11月、12月,他们再次作案3起,遇上有的载客工问:“去哪里取车?”他们就回答:“去莲前大道那里开单取车。”最后一次作案时,由于受害载客工怀疑而报警,3人随即落网。

据审查,3人4次作案一共销赃4000多元,还有一辆摩托被黄某留下来自用。

【分析】

假协警办假证 吓唬载客摩的

检察官分析,这些犯罪分子正是利用了摩托车驾驶员违反岛内“禁摩令”,自己心虚理亏,即使身穿便服也能吓唬住一些受害人;另一方面,假扮协警相对假扮警察容易,有的嫌疑人此前担任过保安的工作,留有制服,再办张假证,受害人一时也难以辨别。

【数据】

四成骗子热衷 冒充警察军官

外地曾对受理的诈骗案进行调研,发现近四成的骗子喜欢冒充警察和军官。我市对于此类案件并没有准确的统计,记者从我市两级法院公开的部分裁判文书进行搜索,发现近4年来,7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就有两人在犯罪过程中,冒充警察或者协警。

【提醒】

交警上路扣车 都有正规流程

记者了解到,交警上路查车,一般是由民警带队,如果市民遇单独执勤的协警,可要求民警到场并出具证件;正规的交警查扣车辆,会在现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俗称扣车罚单),同时会现场告知市民要到哪里取车。此外,如遇现场无法确定驾驶员、车辆等信息的,会要求车主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进行确认。

【盘点】

骗财骗色有“绝活”

检察官还介绍了其他冒充警察诈骗的伎俩,如声称可以帮忙办理落户、帮忙就学;以涉案为由,假借调查之名,骗取受害人账户存款;或者是以此身份骗取女性的信任,骗财骗色等等。

“情圣”骗子

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3月6日间,马某冒充民警,以手机微信等方式结识单身女子,以恋爱、交友为由骗取对方信任,伺机窃取或骗取对方财物,先后作案10起,近日,马某在思明区法院获刑。

10起案件中,马某有时候与对方初次见面,以借手机为由,骗得手机就逃走;有时候趁对方不注意,拎包而逃;有时候是刚进入交往阶段就“借”钱,他还偷走女方住处的钥匙,入室行窃;他还曾与受害女子同居,打着购买汽车等幌子骗钱。民警抓获马某时,还从他身上搜出一打名片,印着某公安分局的字样,那是马某用于行骗的“道具”。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行为构成盗窃罪、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

“办案”骗子

2013年3月中旬,阿坚和阿强(均化名)利用自动群呼设备,随机拨打电话,接通后就冒充公安民警,称对方未领取的邮件内有违禁品、身份信息被盗用于办理银行卡等理由,诱骗对方将钱款转账。两人最终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5年9个月和3年2个月。

“能人”骗子

2012年3月,陈某通过微信认识受害人小林,陈某谎称自己系某派出所民警,还发送其戴人民警察制式大檐帽的照片,随后还穿假警服与小林见面,骗得小林的信任后,他以有关系帮忙介绍石材生意给小林以及帮忙解决小林落户厦门等为由骗取钱财。陈某终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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