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结识女子后骗财骗色,3个月作案10余起 这位“民警”真好笑,和女子相识没几天,就向别人借住。借住的第二天,他就偷走女子的手机、相机以及现金3000元、韩元1000元、新台币100元。
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阿龙(化名)只有初中文化,没有固定工作,却冒充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民警“陈建飞”,用手机微信结识单身女子,以恋爱、交友为名骗取对方信任,骗钱骗物,还趁机入室盗窃。 “民警”竟入室盗窃 2013年2月底,小薇(化名)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化名为“陈建飞”的阿龙。“陈建飞”自称是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的民警,一听说是民警,小薇就对他产生了信任,两人在微信上聊得火热,不久就见面了。见面后,帅气的“陈建飞”礼貌地递上了民警身份的名片。小薇觉得“陈建飞”人还不错,就把他当成男朋友看待。 2013年3月5日,“陈建飞”说要装修茶叶店,借了小薇1100元。3月6日上午,“陈建飞”又借了小薇2000元,并借机偷了小薇住处的钥匙。之后,趁无人之际,“陈建飞”窜至湖里区裕兴花园小薇的住处,开门入室,盗走小薇一个充电宝及居住于该处的小静的数码相机和笔记本电脑。 发现家里被盗后,小薇怀疑是“陈建飞”所为,加上“陈建飞”再也不接小薇的电话了,小薇这才觉得自己是被骗了,立即报了警。 |
相关阅读:
- [ 05-21]龙岩:微信成商家招揽生意新渠道
- [ 05-19]厦门各家医院将设微信挂号平台 预缴金通存通用
- [ 05-14]微信生态圈治理,需多管齐下
- [ 05-14]福州:女子餐厅“顺”走手机 “微信点赞”找出她
- [ 05-13]微信营销且“赞”且谨慎:交易模式不成熟 消费维权难度大
- [ 05-12]平和工商局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宣传地标文化
- [ 05-08]大田:微信“积赞”免费游 走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