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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农民微信上装警察 十女孩被其骗财骗色

2014-05-23 10:19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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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文 邓若胥/图)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民,披上了警察的“外衣”,竟然有10多个女孩动心,争相投怀送抱,还被骗财骗色。

近日,这名“神奇农民”因犯盗窃罪、招摇撞骗罪,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假警察住进女孩家

受害人吴小姐(化名)是在微信上认识马某的,当时,她刚刚做完人流,情绪很低落。马某乘虚而入,每天对吴小姐嘘寒问暖。

马某自称是“刑侦中队”民警,微信签名写上“有事找民警”。几次交流过后,这个会关心人的“民警”很快就赢得了失意的吴小姐的芳心。

于是,马某轻而易举地住进了吴小姐家。数日后,他陪吴小姐一起逛街,先骗吴小姐为他购买了一件昂贵的衣服,然后假装体贴帮吴小姐“拎包”,趁人不注意拿着包溜之大吉。当天,吴小姐的包里装着15000元现金和一部苹果手机。

经查,30岁的马某,从前年年底至去年3月份,在短短四个月时间里,利用微信骗了10多个女孩。

真骗子骗财又骗色

马某没有固定的住所,“暂住”过10多个女孩家,有的女孩在认识当天就把马某带回家住在一起了。

其中,受害人刘小姐在与马某恋爱同居后,不但自己的钱财被骗走,连母亲的钱也被马某骗走。马某先是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骗走其10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随后,他又找上刘小姐的母亲,以“要买豪车”为由,骗走3000元。

被骗的女孩大多是25岁到32岁之间的打工者,有的因交友迫切,有的则是需要人关心的“失意女”。

马某不仅骗财骗色,他还直接窃取受害女孩的财物。有时,他与受害女孩同居后,借“暂住”女友家中的机会行窃。

数罪并罚获刑四年

马某还有一个常用手段,用微信交友认识女孩后,以相约吃饭为借口见面,再以手机没电借对方手机的方式,拿走手机就跑。

如去年1月21日下午,马某冒充民警,用手机微信约被害人赵小姐到咖啡厅见面,然后趁对方离开座位时,盗走对方的iPhone4手机和一个背包。他采用这样的“约会”方式,至少偷走5名女子的手机。

去年3月8日,马某在吕岭路被思明警方抓获。

近日,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定,马某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计31755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此外,他冒充警察,骗取他人财物,价值16330元,其行为还构成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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