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承包方:将配合学校尽快完成善后工作
体育馆仍大门紧闭,但之前的公告已经更换。
厦门晚报讯(文/图记者 刘东航)继本报5月16日报道后,陆续又有办卡用户反映,他们与之前两位读者的遭遇一样,也办了一中游泳池的卡,卡里还有不少钱,游泳池却关门了。昨日,体育馆承包经营方——厦门海谊楼宇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谊公司)表示,其实是现场经营的负责人不愿意自行撤出,而这个人已经与他们结束了劳务关系,他们将配合学校,尽快完成善后工作。
【厦门一中】
我们很冤枉,多次通知经营人撤出
厦门一中总务处黄主任说,有部分用户把体育馆办卡处忽悠人的责任归到他们身上;其实根据合同,经营期间承包经营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黄主任提供的合同显示,厦门一中与海谊公司签订的体育馆承包经营合同期从2008年5月1日到2014年4月30日,期满后,海谊公司有优先承包权;合同终止后,体育馆就开始闭门清理。结果馆内的经营人员却一直没有全部撤出;5月7日,他们还将体育馆的大门换了锁。
黄主任说,学校已经多次督促现场经营人员尽快与办卡客户办理结算手续。他强调说,未经厦门一中授权私自发布的任何信息,私自发售的任何充值卡、运动卡,一律与校方无关。
据了解,目前一中高中部体育馆经营权已进入新一轮公开招标阶段,待确定中标单位、重新装修后,再对外开放。开标时间为5月29日。
至于体育馆门口放置的通告“5月12日起体育馆暂停使用,待2014年全市中考体育考试结束后恢复正常开放”,黄主任说,中招体育考试考点位于学校操场,根本与体育馆无关。他们已经要求经营人撤下通告。
【海谊公司】
我们愿配合,但数据、档案没有移交
海谊公司负责此事的张女士说,他们愿意配合学校进行善后工作,但是到底办了多少卡,有多少人需要退卡,相关数据、设备都在现场经营负责人于某手上,没有移交。“很多用户打电话说要退卡,可是他们连收据都没有,我们只能先登记。”
张女士说,合同到期前,他们先后四次在体育馆内外显眼处张贴承包经营到期结业公告,通知办卡客户及时与售卡单位办理结算手续。此外,2013年底还在《厦门日报》登过类似公告。
2008年,由于对经营运动场所不熟悉,海谊公司聘请了于某做现场经营负责人,并担任公司副总。他们与于某签订了类似承包经营的合同,以海谊公司的名义经营,2014年4月30日到期。
海谊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表示,由于于某抵触公司的管理制度,也不愿意配合一中的工作,公司在2012年与他解除了劳务关系,但经营合同并没有作废,消费者在现场办理的运动卡上,均有海谊公司的落款。
不过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办的卡,已经没有“海谊公司”等信息。
王先生说,经营合同到期后,于某仍然占据着体育馆,甚至向公司发出联系函。记者看到,函上称:“你司于5月7日将体育馆大门加锁关闭,导致我司无法正常办公……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海谊公司自行承担。”落款是厦门懿桐体育推广有限公司。王先生说:“我们是第一次知道他办了这么个公司,我们不接受这个工作函,因为我们是跟于某个人签的合同,跟这个所谓的公司没任何关系。”
【懿桐公司】
海谊公司已经撤出 5月29日后可续卡
记者拨打办卡电话2050123,工作人员称,目前海谊公司已经从体育馆撤出,他们是懿桐公司的人。至于卡还能不能续用,5月29日以后就可以来办了。记者希望与公司负责人联系,但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复。
昨日,记者拨打于某的手机,一直听到“通话当中”。
【律师说法】
海谊公司 应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时坤认为,本案中,消费者应找谁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是,游泳馆系以谁的名义对外经营。根据现场招牌等证据,海谊公司足以被消费者凭日常生活经验认定为出售游泳卡的一方,即合同的相对方。因此,海谊公司应对外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当然,海谊公司在赔偿消费者后或因此事有损失,可以向实际经营承包者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