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案例】 车展签订合同 提车却要加价 不久前,朱女士在车展看中一部福特1.8AT普通乘用车,并签订《厦门市汽车买卖合同》。眼看提车的日子将近,销售员却打电话要求需再加价1000元,否则将不履行合同。 该车是朱女士在逛车展的时候看中的,恰逢商家“优惠大让利”,最后以价格97400元成交,与商家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3500元。 在签订合同时,销售员屡次强调,新车一到4S店,就立即通知朱女士来提车,绝不会出现违约的情况,合同里也就没有注明商家的违约责任条款。 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份合同,让商家钻了空子——要求再加价1000元才可以提车,朱女士接到销售员的电话之后,立即前往集北工商所投诉商家的不合理行为。 接到投诉后,集北工商所工作人员立即致电商家,对商家在商品明码标价之后再加价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经过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商家同意不再加价。 刷信用卡买车 竟要收“刷卡费” 近日,家住集美的林先生购买一辆雷克萨斯SUV轿车,价格70万元。当天,他用8张信用卡进行刷卡买单。 在交完费用,林先生查看了下账单,发现多出了320元的费用,商家解释说这是刷卡费,80元/张,向林先生收取了4张刷卡费。 林先生觉得这太不合理了,要求商家退还刷卡费,商家则说林先生刷了8张卡,仅收了4张刷卡费算是优惠了,且收取刷卡费是“行规”。 接到投诉后,集北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告知商家由消费者来支付刷卡的手续费并不合理,经过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手续费。 按揭买车“泡汤” 定金一直不退 去年7月15日,林先生看中一款东南菱悦V3新车,考虑到自己手头资金有限,一直没付款。这时,商家主动提出购车可办理按揭贷款,并承诺如果无法办理贷款将全额退还定金,林先生便交了8000元定金并签订按揭购车合同。 岂料第二天,银行明确答复无法办理贷款,林先生只好来到4S店要求退回定金。“手续还没办好,定金不能马上退。”“我们经理人不在,你过几天再来吧。”林先生被4S店以各种理由推脱,多次和商家交涉都无果。 集北工商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先是对4S店出尔反尔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经过多次调解,帮林先生要回了8000元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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