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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没到却遭停水断电 坂尚路5间店铺租户拉横幅抗议

2014-05-16 17:00  陈小斌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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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的租期还没到,租户们却被人断水断电好多天,导致无法正常营业。13日上午,5间店铺的租户在围里社坂尚路拉横幅抗议。直到昨晚记者发稿时,这一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租户]

合同未到期被断水电

13日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围里社坂尚路,看到四五名女子在厦门市锋展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展公司)门口拉起横幅,横幅上写着:“我们要水电!我们要营业!我们要生活!”现场有不少市民围观。

王女士是其中的一位,她告诉记者她是旁边一店面的租户:“这块地属于一位陈先生所有,之前陈先生把这块地租给张先生,张先生用这块地盖房,盖好后租给锋展公司,我们遭断水断电的5家租户就是找锋展公司租的店面。”

王女士告诉记者, 她的店面租期是到今年5月31日才到期,可是从5月1日开始,就有人把他们店面的水、电掐断了。

在该处经营餐饮店的廖先生称,遭断水断电的5家店面租房合同全都还没到期。“据我了解,是因为一房东陈先生和二房东张先生之前签订的合同已于今年5月10日到期,现在陈先生要收回这块地。具体情况我不是很了解。”

“他们凭什么把我们的水、电都停了?”王女士说,“我们找锋展公司协商,他们的老板不出面,都是他们的财务甘女士和我们联系。他们让我们搬走,只退还没到期的租金和押金,并赔偿1个月的租金。我们怎么可能答应,我们每家店面装修都要十几万元!”

[锋展公司]

根据合同赔偿违约金

记者来到锋展公司采访,自称是该公司财务的甘女士表示:“我只是一个财务,这件事我不清楚。”随后,她以有事要忙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拨通锋展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称:“那5家店面是我们公司跟一个房东租下来,再租给他们的。租店铺给我们的那个房东,现在要把店铺收回去。虽然租期还没到,但之前签的合同里有注明违约金的事宜,我们就根据合同来赔偿他们的违约金———1个月的租金。至于是谁把这5家店铺的水、电停了,我不清楚。”

[律师]

谁断水断电谁担责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表示,如果存在一房东、二房东、三房东,三房东和这5家租户签订的合同里所规定的租期,不能超过一房东和二房东合同里规定的期限。

就这件事来说,一房东陈先生和二房东张先生签订的合同期限如果截至今年5月10日,那么,三房东锋展公司与这5家租户签订的合同期限就不能超过今年5月10日。如果超过了,超过的部分就属无效的。如果这5家租户不知道一房东和二房东的合同截至5月10日,那么,三房东应赔偿租户所有经济损失。如果这5家租户知道这一情况还和三房东签订合同,则各自的损失由各自承担。

此外,合同还没到期,房东没有权利对租户断水断电。因此造成的损失,谁断水断电,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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