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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博士生投诉本科论文被剽窃 当事老师承认有引用

2014-05-16 16:20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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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今年5月初,戈鋆又发现,恽自求教授作为第一作者及其合作者向工程领域某著名期刊投稿,即将正式发表。戈鋆认为,该文章还是涉嫌剽窃他的成果,于是发邮件给恽自求教授,要求尽快解释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结果,双方就此事争执不下,戈鋆决定对外公布此事。

很快,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在回应媒体采访时,恽自求教授的解释是,论文原题的猜想是由他提出,只是将部分证明布置给戈鋆作为毕业论文写作的内容;证明思路、总体框架和主要证明步骤是由他设计好,细节的验证推导则布置给戈鋆。不过,恽自求教授还是承认此事确实存在欠缺之处,因为多少引用了戈鋆在毕业论文中作出贡献的部分,至少要打个招呼,“我却没有这样做,这里我对你道歉”。

进展 学校未公开表态

对于此事,厦门大学和苏州大学的态度如何?昨日,记者从厦门大学了解到,戈鋆的确是该校的博士生,目前正在美国做一个项目的研究。不过,厦大方面并未就此事公开发表意见,厦大数学科学学院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是刚刚知道此事,不便发表评论。

在苏州大学的官方网站上,记者从该校数学科学学院的“在职教职工”一栏里看到了恽自求教授的工作情况,该教授主要从事点集拓扑领域的研究工作,是博士生导师。随后,记者致电该学院,工作人员表示,他并不知道此事,要先了解一下情况。该工作人员说,恽自求教授仍在正常上课。

【律师观点】

建议学术专业机构

及时处理争议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认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涉嫌剽窃的案件往往还未进入司法程序,认为被剽窃的一方大多会通过公开的方式对另一方进行指责,如果另一方有争议,双方也可能会因此引发其他的纠纷。林律师提到,有必要在专业的学术领域建立专业的机构来处理此类争议,及时做出判断并进行公布,如果双方对此还有异议,再由法院做出最终的认定。

林律师说,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剽窃一般是两个标准:

第一,被剽窃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权法》保护;

第二,剽窃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适当引用”的范围。

不过,这仅是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认定过程中需要有法官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以及专业委员会的意见来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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