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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再度扩容 厦门87电信企业下月试点

2014-05-14 08:3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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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4日讯(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肖雨)下个月开始,电信业也将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国税部门获悉,届时厦门电信行业将有87家企业被纳入首批试点范围,目前这些试点纳税人征管数据已完成移交。

导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在厦门首批试点企业中,除了我们熟悉的厦门移动公司、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外,还包括一些提供视频电话、呼叫转移、彩信动漫服务等中小型增值电信业务的企业。“营改增”实施后,对这些企业来说最大的变化在于税率变动,将不再按照统一的3%税率征收营业税,而是实行差异化税率征收增值税,根据不同服务类别适用不同税率。比如,语音服务等基础电信服务,将按照11%税率缴纳增值税;短信、彩信、互联网业务等增值电信服务,按照6%税率缴纳增值税。

税率变化会不会让企业多交税?“短期内税负增加会比较明显。”厦门电信行业内部分企业坦率地预测道,由于电信行业作为服务业,成本费用中可抵扣的进项占比低,因此,“营改增”试点会在短期内带来比较明显的税负增加。

不过,也不是无计可施。“目前三大运营商都在推4G网络,4G必然有一些设备投入,设备投入就可以作为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减少纳税人的税负。”厦门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管理二科科长张聪颖透露说,从长远来说,这是在鼓励电信行业要更多地发展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电信行业将随着行业的转型升级逐步享受到改革红利。

据厦门国税部门透露,4月份开始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工作就已展开,目前,首批试点的87家企业征管数据已完成移交。下一步,国税部门将分批深入不同类型企业,结合试点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分批次地开展全面轮训。为了确保6月1日试点纳税人能顺利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厦门国税对于税控设备发行、培训、网上抄税制定详细的推广方案,开设绿色通道、实现全程专人辅导,制定了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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