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工友搬机器突发脑溢血 包工头垫付医药费
2014-05-13 12:23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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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时候,工人王先生帮助工友搬了一台切割机。回到宿舍,他突然呕吐,不省人事。经医院诊断,他突发脑溢血,如今需要住院治疗。在记者的协调下,包工头前往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并表示将筹集后期的手术费。 海西晨报讯 记者 雷妤 为贴补家用,58岁的王先生从河南来到厦门,在海沧一家工地当混泥土工。4月30日他突发脑溢血,从工地被送进重症病房。“我爸出事后,包工头支付了工资后就不接电话了。”王先生的女儿芳芳十分无奈。昨日,在记者的联系协调下,包工头前往医院垫付了医药费。 [家属] 工人脑溢血,工头不肯管 4月30日,身在河南漯河的芳芳突然接到老乡的电话,说她的父亲在工地上出事了。她和哥哥立即揣着1万多元从老家赶到厦门,此时,王先生还在重症监护室抢救。 工友告诉芳芳,当天王先生吃完早饭后,帮工友把一台切割机从3楼搬到2楼。回到宿舍,王先生突然呕吐,随后就不省人事。经长庚医院诊断,王先生是突发脑溢血。昨日,记者拨打王先生工友的电话,证实了此事。 芳芳说:“包工头老张支付了7000多元的医药费,这个钱还是从我爸的工资里扣的。”由于医药费不够,她还向父亲的两个老乡工友借了钱,前前后后花费了3万多元。 5月中旬是收小麦的季节,工友要赶回老家干活,催促他们还钱。一方面要支付医药费,一方面又要还钱,无奈之下,芳芳再次拨打包工头老张的电话,谁知电话再也没人接听。 没钱支付医药费,芳芳只能把父亲从重症病房转到普通病房。 [劳动部门] 不符合条件,难认定工伤 王先生在工地突发脑溢血,能否认定为工伤?为此,记者联系了海沧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科。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的脑溢血属于自身疾病,根据目前情形来看,不符合工伤认定的申请条件。“如果医院方面能确认他的脑溢血与搬重物有关,才能申请。” [工地] 出于同情心,先垫医药费 这家工地项目的承建公司是鑫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先生说,公司已经多次协商此事,他了解到,王先生发生事故的当天并没有上班,他是帮其他工友的忙,并且,脑溢血是在搬重物3个小时后才发生的。“不过,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们会督促包工头解决这件事。” 昨日17:30,记者从家属处了解到,包工头老张已经前往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并将筹集后期的手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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