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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租房给传销组织 房东和中介或被处重罚

2014-05-09 16:42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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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朱俊博 通讯员 厦公宣)昨日上午的在线访谈,有网友向警方提问,传销人员为何一直铲除不了?经侦支队副支队长杜毅强说,这些传销活动有很广泛的受骗群众基础,一个人被洗脑后,总是想方设法要捞回损失,于是就会找亲友下手来发展下线。

杜毅强说,比如在今年4月15日捣毁的传销组织中,传销人员为了得到“老总”这个职位,至少需要40万元的资金支撑,最多的花了200万元,而这些钱都是下线分摊得来的,也就是说,“老总”赚的越多,坑害的人就越多。

杜毅强说,其实警方这几年来都在严厉打击传销活动,2012年至今,共查处涉案金额近10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76人,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人。但要彻底杜绝传销活动,还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房东们也要负起责任,不要为传销组织提供房屋。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如果房东将房产租给传销人员,执法机关可以责令出租屋主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出租房屋所得,并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是中介将房屋出租给传销组织,中介公司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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