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淑君)失独家庭再次生育可获补助,补助主要用于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多种诊疗项目,男女双方合计最高补助20155元。 昨日,厦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施首次再生育补助的通知》,通知指出,将推出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扶助项目,为厦门市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实施首次再生育补助。 补助主要用于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多种诊疗项目,补助标准为厦门市物价局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费用标准,包括头颅核磁共振(1000元)、胚胎培养(3000元)、宫腔内人工授精术(500元)等,男女双方总计最高补助20155元。补助金额分别由市、区、镇级财政按照40%、40%、20%的比例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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