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6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卢超颖 通讯员 杨长平)今日上午,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的微信公众平台正式上线。据介绍,这是厦门市两级法院正式上线的首个微信公众平台。 查阅功能强大 全方位覆盖法院工作 该微信公众平台设置有“诉讼指南”、“司法公开”和“了解法院”三大栏目,下设“我要立案”、“诉讼流程”、“费用计算” “裁判文书”、“审判动态”、“交通指南”等14个子栏目,内容涵盖了案件执行、裁判文书、审判流程、诉讼费用,甚至于交通出行等各个方面。 该微信平台还将定时推送近期法院动态,方便民众了解司法工作。市民只要拿起手机,关注该微信,即可搜索关于诉讼等方面的全方位资讯。同时,微信公众平台还开通有智能回复等功能,可以智能识别各类咨询,及时回复。对于系统无法识别的问题,法院特意配备了技术人员一一进行解答。 此外,思明区法院还聘请了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媒体人、思明城市义工在内的5名社会人士,作为“@厦门市思明区法院”的微监督员,并建立了以17名法院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微信联络员队伍。 发挥新媒体优势 实现在线查询“老赖”信息 思明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谢露茵表示,区别于一般微信公众平台,思明区法院的微信公众平台立足审判实际,充分发挥了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打造三个全国首创。 为破解“执行难”这个影响和制约司法权威的“顽疾”,思明区法院在微信公众平台首次植入“失信人”信息平台,具备在线查询“老赖”信息的功能,这在全国地方法院系统尚属首次。谢露茵主任介绍说,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在与他人签订协议时,他们只需访问微信公众平台,就可在线查询合同相对方的信用情况,从而有效避免合同风险。 据介绍,该微信公众平台还结合当前热门的“随手拍”功能,设置全国地方法院系统首个“随手拍、即时传”板块。群众只要登录微信就能将自己发现的执行线索即时传递给法院。只要该线索经过确认可作为执行依据,执行人员将以此执行,从而提升执行效率。 同时,该微信公众平台还开设“我要投诉”平台。群众可通过微信时时监督司法工作,并可通过拍照、摄像,采用语音、视频、图像、文字等反馈自身合法诉求。这也是全国地方法院首个在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此类功能。 近年来,思明区法院借助新媒体,不断探索便民利民渠道,在全国法院率先开通“法律维军网”、“微博曝光台”,在全省法院率先开通官方博客和“3.15”法律维权微博。 此次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标志着思明法院司法公开已在全市法院率先实现了“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全覆盖,正式迈入了司法工作的“微时代”。 |
相关阅读:
- [ 05-06]“朋友圈”变“生意圈” 微信商店促销让人反感
- [ 05-06]微信成平潭商家营销新手段 不过微信集赞猫腻不少
- [ 05-06]一条招聘微信害夫妻遭软禁 被老友骗到厦门搞传销
- [ 05-06]宁波警方首推“指尖上的警务” 微信预约上门办证
- [ 05-04]今天是五四青年节 团市委"青春厦门"微信开始运行
- [ 05-04]主动运用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微博、微信扫描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