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小微企业有望减税700万 享受所得税政策上调

2014-05-06 10:19  香卉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告别审批式管理,厦门小微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年终时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开栏语

东南网5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李韶青)周二打开报纸看“国税12366问答”是否已经成为你的习惯?为了让大家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最新的税收新政,更详细地获知税收热点,这个月开始,国税12366问答变脸啦!不但变为每个月第一个周二见报,而且版面也将扩大,图文并茂,内容更加浅显易懂,让你的每周二定期阅读变得生动有趣!我们也将把内容同步推送至“厦门国税微宣传”微信公众号,记得关注哦!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国家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作出了新调整。导报记者采访获知,新政策提高了享受优惠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原来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提高至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延长了优惠时间,从原来的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延长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同时,还扩大了优惠范围,由原来只对查账征收户扩大至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户。

优惠范围扩大 全市有望减税700万元

新政调整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就分为两档。一档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30万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减按20%征税;另一档是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被称为“小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减按20%征税。

本次扩大减半征收范围,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也涵盖了。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国税部门了解到,核定征收包括定率和定额两种方式。对定率征税的小微企业,和查账征收企业类似,在预缴时可根据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税率;对于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国税部门将通过调整核定税额的办法,直接给予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往年数据估算,厦门累计将有三成企业可享受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此次推出的小微企业税收新政将有望为企业减税70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