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男子应聘房产中介不为上班 只为偷同事财物

2014-05-05 16:02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陈弘)“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去应聘房产中介,实为伺机窃取同事的财物。他先后应聘过十几家房产中介,作案十几起。近日,朱某因涉嫌盗窃罪和诈骗罪被集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朱某曾经因犯盗窃罪“二进宫”,刚刑满释放,他就想重操旧业。这次,他想了一个“新路子”,那就是去应聘房产中介。

2013年7月至10月间,朱某先后到十几家房产中介的门店应聘,门店负责人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他总是推脱身份证不在身上,隔日再拿过来登记。他提出可以先在店内熟悉工作环境。门店负责人没多想,就将他留下来。

朱某并不急于动手。他跟随同事们熟悉环境、带客户看房源,表现得很认真。可当同事午休、外出买饭、与客户交谈时,他便盗走他们的手机、钱包、相机等财物。第二天上班,他就再不会出现了。朱某一直以为,他没用身份证应聘,即使房产中介发现后报警,也没办法抓到他。

去年10月20日,朱某在路上闲逛,被之前的一名同事认出来,随后警方将其抓获。经审查,朱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共计8461元。此外,还骗走同事的助力车和电动车,价值共计6793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