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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总工会出优惠政策 劳模读研究生学费或可全免

2014-05-03 09:17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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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郑瑜)全国劳模报考在职研究生,获得学位证或毕业证后,可享受学费100%报销的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五一”新闻发布会获悉,市总工会继推出劳模专、本科高等学历教育政策后,再推劳模在职研究生班。

厦门市总工会决定在2014年“五一”之后推出劳模在职研究生班。凡荣获全国、省(部)级和市级劳模及全国、省、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厦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报名参加学习的劳模,学费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结束后,可凭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和高校开具的收费票据在市总工会工人文化宫财务部进行报销。其中,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全国劳模可报销100%学费,省(部)级劳模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报销70%学费,市级劳模及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报销50%学费,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可报销30%学费。有意向报考的劳模可直接前往厦门市工人文化宫培训中心报名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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