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方正式向市建设与管理局递交整改报告 先腾出50多个车位,方便社会车辆停放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王绍亮图/赵晨旭)仙岳路停车场出租搞经营被叫停!前天下午,仙岳路停车场管理方——市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向市建设与管理局递交整改报告,并当面汇报仙岳路高架桥下3号停车场整改情况。 仙岳路高架桥下停车场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沿线居民停车难的重要举措,全线共有8个停车场、729个停车位。因停车场处在道路中间,存取车较为不便,造成部分停车场使用率较低,尤其是3号停车场的停车率不到10%。为了增加停车场收入,减少亏损,市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市国资委交易平台对3号停车场进行公开招租,由厦门神州汽车租赁公司取得该地使用权。 这一看似合理的做法却违反了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且违背仙岳路停车场建设的初衷,引起周边居民的强烈不满。 本报4月23日、24日连续报道这一现象,市建设与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调查,责令整改。4月26日,市建设与管理局管理协调处有关负责人到市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场办公,并提出整改意见。 市市政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林仁成说,租赁合同只签了半年,且合同中明确约定依然优先满足市民停车需求。当前尽管合同还没有到期,就已腾出50多个停车位,方便社会车辆停放。合同到期后,全部恢复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周边住户需办理月卡的可到现场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 林仁成说,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现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保证公共停车场的社会功能,满足周边居民停车需求。 市建设与管理局城市管理协调处表示,为了让公共停车场充分发挥公共功能,管理方要加强内部管理,停车者要规范停车。市民如有发现违法行为可向建设部门投诉,也可拨打晚报市民热线反映,建设部门会及时介入调查。 【整改报告】 租赁合同今年5月31日到期后不再续签,恢复3号停车场社会公共服务功能。 合同期内租赁公司立即清出部分车辆,提供足够车位满足社会停车需求,保持停车通道通畅。 对于当前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定期、定人对车辆卫生进行清理,保持车辆整洁干净,改善车场环境。 合同期满后,3号停车场将试点ETC收费结算模式,减少人工成本,优化管理。 |
相关阅读:
- [ 04-30]漳州公交出租驾驶员享受免费体检
- [ 04-29]男子为挽回恋情手抹葡萄酒假装割腕 女友报警
- [ 04-29]私家车挂靠出租出险 保险公司索回3万理赔款
- [ 04-28]郑州“群租”现象不普遍 公租房或成租房新选择
- [ 04-24]出租公共停车场为防资产流失? 部门回应遭市民吐槽
- [ 04-23]福州:男子出租屋过道上身亡 疑因酒后失足坠楼
- [ 04-21]男子与女网友亲热时猝死 此前爬山已出现不适
- [ 04-19]坤驰出租股权赴赣州拍卖 或涉及当地一场经济纠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