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出门,儿子儿媳和小孙子都被楼上泼下的水淋湿。孙女士说,小区内高空抛物的事情屡有发生。前一天,楼上丢下了个烟壳砸中了她的脑袋。前段时间,楼上还丢下了酒瓶,瓶子碎了,划伤了过路的小孩。 海西晨报讯(记者 彭怡郡)走在路上,空中突然泼来一盆水,淋湿了儿子、儿媳和8个月大的孙子。昨日,市民孙女士致电晨报热线称,前天她路过银龙广场小区时,楼上泼下一盆水,把她的小孙子淋得湿漉漉的,小孙子还伸舌头舔脸上的水。 昨日,记者来到银龙广场小区,小区内的居民楼都是高楼层,从楼上扔下东西确实很危险。孙女士表示,前天上午9点多,她和儿子媳妇推着小孙子出门,走了大概50多米,经过银龙广场小区时,突然从高空泼下了一盆水,走在前面的儿子儿媳被泼湿了,连婴儿车里的小孙子也被淋湿了,脸上衣服上都是水。他们抬头看是谁泼的水,但楼上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更没有人道歉,这让孙女士十分生气。 更恼人的是,儿子儿媳赶着上班,来不及换衣服,只好穿着湿漉漉的衣服过一天。而婴儿车里的小孙子只有8个月大,还不懂事,竟伸出舌头舔脸上的水。“上面泼下的应该是脏水,小孩却把脏水吃进了肚子,真是让人着急。”孙女士生气地说。 孙女士还说,小区内高空抛物的事情屡有发生。前一日,楼上丢下了个烟壳砸中了她的脑袋。前段时间,楼上还丢下了酒瓶,瓶子碎了,划伤了过路的小孩。“高空抛物严重,我们走在楼下都胆战心惊的。” 随后,记者咨询了银龙广场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暂时还未发现高空抛物事件,不过他们会加强教育,尽量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律师说法】 高空抛物致伤害 整栋楼可能连坐 福建省金海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志宁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中对于高空抛物有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所以,高空抛物若造成伤害需要赔偿,若找不到当事人,整栋楼可能连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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