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岛外溪流治理进展缓慢 厦门热议水资源保护

2014-05-01 07:4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日讯 (导报记者 黄智敏)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不久前实地检查发现,岛外溪流的污染依然触目惊心。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

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九龙治水”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各部门权责不清、分工不明,导致溪流治理进展缓慢,必须加快推进水资源管理一体化体制改革,整合部门职能,加强部门联动。

政出多门,体制亟待尽快厘清

“岛外溪流问题可以说是极端严重,多条溪流臭不可闻,溪水比养猪场排放出来的水还糟糕。”一位参加了执法检查的委员表示。

据了解,目前东溪流域下游、深青溪、瑶山溪、杏林湾、过芸溪、后溪等溪流的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相继开展。但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整治工程总体进展缓慢,污染依然严重。

多位组成人员指出,岛外溪流整治的“症结”还在于管理体制,水利、环保、市政、建设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九龙治水”,但条块交叉、责任不清,各部门之间信息不通,难以协调,最后谁都不愿负责任,谁都不想多投入。

有委员指出,目前全国60%以上县级以上的市都实现了涉水事务统一管理,先进城市如上海,连海洋都纳入统一管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按“大部制改革”的精神,深化水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立统一高效的涉水管理体制,体制问题不解决,一系列问题还是会产生。

执法不严,两年没开一张罚单

除了管理体制外,执法不严也被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批评。《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设定了许多严格的禁令和罚则,但实际执行起来,却被打了不少折扣。

比如,条例实施近两年来,有关部门竟没有开出一份违反《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以来群众举报的58起涉水事件,最后都是以劝告了结,无一起行政处罚;对向水源和溪流排污的农户、养殖户,也没有进行过立案和处罚。

执法检查组在坂头-石兜水库检查时还发现,这个水源地竟然成了一个超大型的“游泳池”,许多人在水库里畅游,却无人制止。

这些现象,被常委会组成人员批评为“裁判员应该吹哨却不吹”,执法不严,就是放纵违法违纪,法律法规就成为一纸空文,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也会下降。

有组成人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过去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立法上,今后除了继续做好立法工作,也要强化对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执法不力的部门,要予以处理,甚至让相关责任人“下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