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市民评代表 张晓良 本报记者 薄洁)名为火锅店,实际却干起销售贩卖野生动物,甚至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勾当。近日,市纠风办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协调市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对这家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数十条活体蛇等野生动物,并在昨日由林业部门放归山林。 群众举报的这家 “鑫林记汕味火锅店”位于莲花北路。近日的一个傍晚,调查人员在接近饭点时来到这家店,由于还没有客人光顾,显得有些冷清。在厨房内,调查人员发现了一锅正在熬煮的蛇肉汤,以及一些剔除下来的蛇骨和动物内脏。奇怪的是,调查人员在厨房内并未发现其他食材。 一家开门营业的餐馆,怎么可能没有储备食材?正当大家感到疑惑时,过道上的一间包厢突然关上了门。在调查人员的坚持要求下,老板只好打开了这间包厢。果然,房间内堆积着大大小小的编织袋,老板说,这些编织袋里有眼镜蛇、王锦蛇、尖吻蝮等多种蛇类,基本上都是毒蛇;门边的一个泡沫箱内,调查人员还发现了一条大鲵,也就是俗称的娃娃鱼。 经鉴定确认,现场共查获眼镜蛇6袋,重9.39公斤;尖吻蝮3袋,重3.87公斤;王锦蛇2袋,重6.06公斤;圆斑蝰4袋,重5.2公斤,此外还有6.5公斤的蛇冻品。经鉴定,被查获的大鲵重2.27公斤,为水生野生动物,属国家二类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经查,“鑫林记汕味火锅店”属于无证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将经营者带回调查。 昨日下午,市森林公安局依据相关法规,将野生动物活体移送给了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表示,考虑到大鲵在一般水域不易存活,他们将把其先行寄养在厦门海底世界。被查获的数十条活体蛇,在森林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放归至岛外的山林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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