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用公车接送老婆孩子上班上学 厦门市一干部受处分

2014-04-29 07:36  薄洁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思明管理所所长李良凤公车私用被群众举报后,市纠风办调查查清了其多次用公车接送妻儿上班上学问题。“监督在线”进行了报道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处理李良凤公车私用问题,对其作出了相关处分决定。

处分决定包括: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思明管理所所长职务;责成其对违纪违规使用公车作出深刻检查;违纪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扣发其4个月的绩效工资。

李良凤本人在被调查和处分决定下达后,也作出书面检查。他认为,由于平时放松自我约束,并抱有侥幸心理,在上级多次强调禁止公车私用的情况下,仍然违反规定。李良凤也表示,将以此为鉴,深刻反思,进一步加强学习和思想改造,坚决改正。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同时紧急下发《关于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再次强调和重申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处属各单位(部门)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并将立即展开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

【举报】

如果您发现党员干部有违反“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市民评接访室电话5581719,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将及时办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对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