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梁辰)游走在市场规范边缘的小产权房,对城市发展管理提出挑战。如何监管和查处全市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切实规范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昨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意见》,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监督”工作机制为核心,坚决遏制违法行为,明确各方监管职责,强化监督问责体系,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建立查处“小产权房”违法建设、销售的长效管理制度,以形成规范有序的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管理体系,共同缔造美丽厦门。 清查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非法使用政府划拨或出让土地、违规使用农村集体发展用地、非法使用部队用地,尤其是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但擅自销售的项目一律列入检查排查整治。 重拳出击 全面清查坚决遏制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去年厦门市启动了对违法建设和销售“小产权房”的集中拉网式清查整治,要求“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坚持以预防和制止为主,制止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加大查处整治力度,严格执法,坚决遏制违法行为。根据在建在售项目的不同情况,厦门市将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进行分类处理:对有用地审批手续但改变用途的,由规划、国土、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处罚并加强监管,尤其是对竣工验收后进行二次装修、改变建筑性质并分割出让、出租的行为,在过户时对建设项目重新测绘,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项目方可办理产权;对没有用地审批手续违法建设的,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联合执法行动,坚决拆除一批。当事人恶意串通,违法建设、买卖“小产权房”,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所取得的财产将依法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 长效机制 纳入监管标本兼治 治标更需治本,如何从源头预防,铲除“小产权房”建设销售的土壤,目前,全国各地都在探索从建设用地管理、土地流转等方面入手,寻求解题思路。 农村发展预留用地的出让、合作开发、以地入股等行为通过土地招拍挂平台进行,建立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实施办法……厦门市在系列清理整治基础上,将密集出台一批土地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举措,源头入手,正面引导,形成科学、有序、规范、合法用地环境。 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信息大系统,在规划、国土、建设、城管执法和各区之间共享土地审批、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执法巡查、工程验收、交易转让、抵押融资等信息;研究出台厦门市建设项目批后监管实施办法,将“小产权房”违法违规建设、销售行为纳入各区、各部门日常动态巡查范围,及时发现和查处“小产权房”问题;制定出台厦门市农村预留发展用地土地出让工作试行规定,明确农村发展预留用地的出让、合作开发、以地入股等行为均应通过土地招拍挂平台进行,规范开发渠道;各区还将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具体操作规程,防止产生新的“小产权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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