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就因为随意丢垃圾,引发邻里之间一场“血案”。近日,家住思明区洪文一带的陈先生因打伤邻居获刑,他还要赔偿20万元。 陈先生家住一楼,因为楼上的住户常常随意丢垃圾,住在一楼的他深受其害。 去年9月28日上午,楼上的住户老张(化名)再次丢下垃圾,陈先生立马跑到楼上,指责老张乱丢垃圾。随后,两人拉扯起来。陈先生一怒之下,掏出随身携带的苹果手机朝老张的脸上砸去,结果,砸得老张嘴唇破裂、牙冠受伤。 事发后,老张报了警。陈先生也觉得自己太冲动,留在现场等候民警。经鉴定,老张只是轻伤,但陈先生还是主动拿出20万元赔偿金,因此得到了老张的谅解。 近日,陈先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
相关阅读:
- [ 04-19]同安250平方米草地被烧毁 疑附近有人焚烧垃圾导致
- [ 04-18]寻找丹麦“最幸福”的秘密
- [ 04-17]平潭环境卫生大整治启动
- [ 04-17]网曝警察子女撞死环卫工 警方回应:不属实
- [ 04-17]网传白米饭是垃圾食品之王 专家驳斥称不科学
- [ 04-16]川崎治污:地方带动中央
- [ 04-15]清走40吨垃圾"垃圾山"不见了 街道建议明确责任单位
- [ 04-15]靠什么破解“一闹就停”难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