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若非)员工旷工,单位有权解雇吗?近日,海沧区一劳动者为此和公司闹上法庭。 劳动者说,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赔偿。公司却说,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制度,公司有权开除。 小张是一家机械公司生产部的班长。2013年7月12日,小张在夜间加班时提前离开公司,存在旷工情形,而且,他还让别人代打考勤卡。 三天后,公司以此为由,依据公司《奖惩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对小张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决定。 据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约定:合同期内,如小张存在严重违反机械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小张被开除后不服,向海沧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小张认为,一次旷工行为不算大错,不应被直接开除。 随后,劳动仲裁委裁决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随后,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又起诉至法院。 近日,海沧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公司与小张的劳动关系解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255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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