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环岛路缺盖窨井“吞人” 23岁女子溺亡

2014-04-17 16:42  康云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出事窨井中污水较深,救援人员一时难以探测到底部。

  救援人员准备“全副武装”下井搜救

  搜救工作进行中,救援人员下井潜水寻人。

事发后,缺盖窨井都补上盖子(第二个是出事的窨井,第一个窨井当时也没有盖子)。(康云 摄)

东南早报讯(记者 康云)走着走着,人突然不见了,原来是被缺盖窨井“吞”了……前天晚上,厦门思明区发生一起惨剧,由于一窨井缺盖,一名正在散步的年轻女子不慎坠入窨井内。公安、消防、救护、东海救援队等工作人员先后到场开展救援。昨日凌晨,坠井女子被打捞上来,但经120急救人员诊断她已不幸身亡。

意外发生

人行道上散步 女子被缺盖窨井吞没

据了解,坠井身亡的女子姓叶,今年23岁,厦门本地人,家住岭兜。前天晚上9时50分许,叶某和朋友黄某一起从会展路沿着会展北路海边方向散步。在夜色中,聊得正起劲的两人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前方有一个缺盖窨井正像怪兽一样张开“大嘴”……

在行经会展东二路东侧公园人行道附近时,黄某突然听见“扑通”一声,转头一看叶某不见了,消失得无影无踪。黄某感觉不妙,意识到叶某可能是失足掉入身旁这个没有井盖的窨井内。惊慌失措的他在一旁大声呼救,当时在周围散步的群众听到呼喊声后,找来绳子、木棒等伸进井内,希望借此救出落井的叶某,但是都没成功。

潜水搜救

落井两小时后 女子被找到但已身亡

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莲前派出所民警前往处置,并通知119、120以及专业救援队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应急分队到场。

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出事的这口窨井是直径约为73厘米的下水道,下水道没有井盖,深达七八米,水面距离地面约3米,下水道里面已看不到人。从井口看进去,窨井中有污水。由于四周没有扶手,空间又小,消防人员在缺盖窨井上空架起了一个救援三角支架。随后,一名消防官兵被放到井中进行寻找,可是因为井中污水较深,救援人员难以探测到底部。窨井的水接近于死水,消防人员又利用消防水钩去探水体的深度,但发现根本就探不到底。

随后,东海救助局厦门基地应急分队赶来增援,其中一名队员穿上只有手部裸露在外面的专业潜水装备,下水进行搜救。经过多次下水打捞搜寻,昨日零时许,救援队员最终在离窨井口四五米的地方,发现了落井女子的位置,并将她慢慢打捞出来。但经过急救人员确认,这名女子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记者也从厦门警方了解到,经民警现场勘查,未发现任何异常,确认叶某系掉入下水道溺水身亡,排除他杀。

事件背后

窨井缺盖吞人 该谁负责待调查确认

昨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出事的这口窨井正好位于人行道的中间。在它的周边,还有8个相同大小的窨井,或污水管道或电力管道或雨水管道,而女子跌入的是其中一个污水管道。

一知情人介绍说,事发地点沿途没有路灯,光线较暗,行人很难发现窨井盖缺失,“除了这口出事的窨井,两三米外原本还有一个缺失井盖的窨井,不过出事后,井盖都已补上了,出事的窨井已补上的盖上面写着一个‘污’字”。

那么,这个出事的窨井到底是归属哪个单位管理的呢?据悉,昨日上午10点左右,安监、市政、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进行查看。不过,经查看,他们都表示这两个缺失井盖的窨井都不属于他们管理。

记者从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了解到,出事的这个窨井的业主单位是厦门会展集团,至于井盖是否被偷、缺失多长时间等情况,还要再调查确认。厦门会展集团方面则表示,目前他们已着手调查这个窨井是否归属他们,并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

(除署名图片外均由刘磊供图)

■律师说法

若不能证明已尽到职责

窨井管理单位就要担责

无盖窨井“吞人”,到底该由谁担责?傅永涛律师介绍说,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2款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作为城市公共设施,其管理者应负有对市政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负责修缮等具体的井盖管理义务,若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则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管理义务和行政责任,应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一旦发生井盖造成损害,受害人应当首先确认井盖的权属单位,并追究权属单位的责任。

至于窨井管理人要承担多少责任,还要考虑井盖是否存在被第三方损坏或偷走等情况。傅律师说:“在发生损害之后,除非窨井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管理上的过错,或者证明行人有过错,否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

■警方提醒

发现窨井盖丢失可报警

110联动24小时内修复

据警方介绍,市民遇到窨井盖破损或丢失,可拨打110报警。在窨井盖所属单位明确的情况下,110指挥中心会将信息转到窨井盖所属单位,该单位应在1小时内赶到,并在24小时内补缺或修复。如果窨井盖有明确的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处理;业主单位不明确的,则由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处理,同时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如果窨井责任单位接到通知或举报后,没有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及时进行修复,或未设置警示标识、未及时修复窨井设施、未配备维护人员,都将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相应罚款。

警方同时呼吁,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井盖缺失应该立即补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