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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盗窃砖砸店主 由盗窃变成了抢劫

2014-04-16 07:35  曾毓慧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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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1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通讯员 郑锦沛 肖永林)男子盗窃食杂店财物,不料被店主发现。面对紧追不舍的店主,盗贼为求脱身,随手在路边捡了一块砖头砸向店主,致店主受伤。而正是这一砸,其行为由盗窃转化成了抢劫。

14日凌晨,25岁的贵州籍男子李某,看到翔安区刘五店一家食杂店刚刚关门,他在店外等候了2个小时,准备趁店主睡着后实施盗窃。凌晨2时许,李某成功撬锁入室,不过,由于手脚不够利索,李某在盗窃店内物品时惊醒了店主,于是,李某夺门而出,但店主紧追不舍。眼看着店主越追越近,情急之中,李某随手在路边捡了一块砖头将店主砸伤,然后迅速逃脱了。

翔安沃头边防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民警判断这是一起转化型抢劫,也就是原本犯罪嫌疑人打算盗窃,事情败露后转为殴打他人并抢劫钱财。随后,民警在辖区各个主要路口设卡盘查,仅1个小时就在翔安区刘五店浦南村村口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目前,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办案民警介绍,由于盗窃不会危及人身安全,因而一般性盗窃罪的量刑处罚,起点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抢劫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历来都是打击的重点,其起点刑为三年以上,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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