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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开展“三不”承诺活动 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将被点名通报

2014-04-15 07:35  陈光豪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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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光豪)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厦门市日前结合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开展“三不”承诺活动,即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

据介绍,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王蒙徽高度重视并带头填写《“三不”承诺书》,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组织开展“三不”承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和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下一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出入会所吃喝玩乐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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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加油站站长因公车私用被免职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2014年4月8日至11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220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福建通报2起典型案件。

1.福建省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违规使用公款购发购物卡问题。2013年12月23日,福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开支经费13500元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014年4月9日,福清市纪委给予局长叶向阳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收回购买购物卡的等额现金并上缴国库。

2.福建省厦门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高殿加油站站长郭海生公车私用问题。2013年9月起,郭海生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放学。2014年4月4日,郭海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站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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