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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60%“单独两孩”夫妇有生育二孩意愿

2014-04-12 07:5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徐嵘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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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政策有无生育间隔

问:我和丈夫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第一胎是女儿,这个月刚满周岁,想过几年再生第二胎,请问政策有无设定生育间隔?或者设置年龄限制?

答:我省已于2012年12月取消生育间隔,本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可自主安排再生育的时间。

为保障母婴安康,我们倡导市民:“单独两孩”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政策,没必要“抢生”,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再生育时间,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注重优生优育,迎接一个健康的宝宝。

独生子女证丢了怎么办

问:我是独生子,出生在外地,目前户口在厦门,如何证明我是独生子呢?我现在33岁,出生时父母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还需要出生地计生部门开出证明函吗?类似我这种情况,如何办理?

答:材料要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 《再生育申请表》和双方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

对于从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丢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可根据《福建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证明,可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新证;或由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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