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福建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福厦要向相关企业预警

2014-04-10 08:17  杨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曾咏发)福州、厦门若将持续2天大气重度污染,将发布Ⅱ级预警。昨日,省环保厅对外发布消息,我省最新出台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在全省实施,明确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大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福建省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Ⅱ级和Ⅰ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省气象局将建立定期会商和交流机制,当重点城市或区域出现连续2天轻度或1天中度以上污染,双方及时进行会商,联合开展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向省大气应急办报送预测信息。各相关部门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预案分工,采取相应措施。

据悉,预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大气重污染灾害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预测未来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及以上大气重度污染时,发布Ⅱ级预警,省级启动Ⅱ级响应。

●预测未来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及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发布Ⅰ级预警,省级启动Ⅰ级响应。

●预测未来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及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省大气应急办发布前期准备信息,通知相关设区市政府采取前期准备措施。被通知的设区市政府根据大气污染源清单,针对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陶瓷等重污染企业确定建议限产、停产名单,向名单中的企业提出限产或停产建议,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