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1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 通讯员 曾咏发)福州、厦门若将持续2天大气重度污染,将发布Ⅱ级预警。昨日,省环保厅对外发布消息,我省最新出台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将在全省实施,明确建立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大气污染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福建省大气重污染预警分为Ⅱ级和Ⅰ级预警,分别用橙色和红色标示,Ⅰ级(红色)为最高级别。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环保厅、省气象局将建立定期会商和交流机制,当重点城市或区域出现连续2天轻度或1天中度以上污染,双方及时进行会商,联合开展污染趋势分析研判,及时向省大气应急办报送预测信息。各相关部门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预案分工,采取相应措施。 据悉,预警发布内容主要包括大气重污染灾害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围、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险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响的区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预测未来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及以上大气重度污染时,发布Ⅱ级预警,省级启动Ⅱ级响应。 ●预测未来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及以上大气严重污染,发布Ⅰ级预警,省级启动Ⅰ级响应。 ●预测未来福州市区或厦门市区,或本省辖区内两个以上设区城市将出现持续2天及以上大气中度污染时,省大气应急办发布前期准备信息,通知相关设区市政府采取前期准备措施。被通知的设区市政府根据大气污染源清单,针对水泥企业炉窑、粉磨站,未规范除尘、脱硫、脱硝的锅炉(窑炉)、陶瓷等重污染企业确定建议限产、停产名单,向名单中的企业提出限产或停产建议,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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