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全市第一个领证,她真幸运! 昨天,37岁的陈女士领到了厦门市发出的第一份“单独两孩再生育服务证”,激动的心情难以抑制。陈女士本人在社区工作,是家中的独生女,2007年她当上了妈妈,生育了一个男孩。 去年7月,“单独两孩”的政策公布后,她心里就一直希望能够再有个女儿。儿子也经常凑热闹说,很想家里再有个小妹妹。不久前,省里的政策落地后,她就开始整理家中早就准备好的各类材料。 昨天是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她一早就把全套材料都递交到街道,想不到在吃午饭时,就接到通知说证件已经办好。昨天下午,她穿着玫红色的毛衣,一脸喜气地领取了《生育服务证》。“太幸运了,而且领到的还是全市第一份单独两孩生育证!”她和丈夫都特别激动,感叹办证速度如此之快,完全在他们的意料之外。 热点问答 ●什么人是符合政策对象? 夫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一方为独生子女;2.双方只有1个子女;3.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哪些人群可在厦门申请? 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根据以下两种情形申请:(一)夫妻双方户籍在厦门的,可以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二)一方户籍在厦门,一方户籍在外地市的夫妻,可以在厦门提出书面申请。 双方户籍都不在厦门的,不能在厦门市申请再生育审批。 ●有无设定生育间隔限制? 我省已于2012年12月取消生育间隔,本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的夫妇可自主安排再生育的时间。 为保障母婴安康,市人口计生委倡导市民:“单独两孩”政策是一项长期性的政策,没必要“抢生”,请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科学合理安排再生育时间,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注重优生优育,迎接一个健康的宝宝。 ●生两孩可享受多长的产假? 不少人关心,合法生了“老二”,产假怎么算?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 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晚育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天(4个半月)—180天(6个月),男方照顾假为7—10日。这是对生育独生子女的一种优待和奖励。合法生育“二孩”不再享受这种奖励产假。 ●政策实施前已怀孕怎么办?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日(2014年3月31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应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补办再生育服务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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