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实习生 洪玥 通讯员 曾庆光 陈群强)家中的罐装煤气突然起火了,经查是减压阀失效引起的,可煤气公司说不归他们负责,那责任在谁?市民陈先生近日就遇到了这样的郁闷事。好在通过工商调解,他最终获得了5000元补偿。 3月6日,陈先生向厦门某石化煤气公司购买了一瓶罐装煤气,价格为96元。回到家使用时,煤气罐却突然着起火来,把整个厨房都烧掉了,这可吓坏了陈先生。他立刻联系煤气公司前来处理,却遭到该公司工作人员拒绝。 陈先生认为煤气罐问题关系到人身安全,商家的不负责任的态度令他十分不满,愤而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商家赔偿5万元。 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后联系了商家,指出煤气出了问题,作为提供煤气的公司,应尽快前去查明原因,排除后患,然后再分清责任。 该公司接受工商部门的建议,立即派工作人员到陈先生家中对煤气罐进行了检查,发现是减压阀失效引起的燃爆,为此,他们认为这个责任在销售减压阀的商家或生产厂家。可是,减压阀是消费者前两年在市场上购买安装的,也找不到购买时的发票,责任一时难以认定。 工商人员咨询区安监部门了解到,由减压阀失效引起的燃爆责任方尚无明确界定,目前属待定空白区。 但陈先生认为,虽然减压阀不是该煤气公司提供的,但罐装煤气是向其购买的,其就负有检查煤气罐包括附件安不安全的责任,所以仍坚持要煤气公司赔偿其损失。 在工商部门多次沟通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该公司愿意补偿消费者5000元,陈先生表示接受。 借此,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减压阀关系煤气使用安全问题,应将其纳入煤气公司统一管理,可与煤气一并销售;一个合格的减压阀售价约15元,消费者千万不要贪便宜或图方便,随便在市场买一个,万一出事了,还很难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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