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划在人行道上的停车位,计划从这个月起开始收费 ●去年,本报曝光南山西路一段人行道,被圈占成停车场违法收费 ●如今,经过层层审批,湖里区城管办称该停车场已取得合法手续 东南网4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去年,在南山西路,湖里城管办综合楼至湖里区环卫处一侧的人行道,一度被湖里国投物业有限公司圈占变成收费停车场。 导报记者在接到市民的投诉并调查报道了这一事件后,湖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立马进行整改,还路于民。后来,设置在这一段人行道上的停车场消失了,人行道归来了。 不过,昨日导报记者获悉,在经过湖里城管办协调申请、交警、物价部门审核之后,这一段人行道成为了湖里区辖区第五批占道停车泊位路段,实行有偿服务,拟计划从这个月开始对外进行收费。 一纸通知 南山西路人行道成合法停车场 近日,厦门市物价局发出了厦价房﹝2014﹞19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湖里区辖区第五批占道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允许厦门市湖里国投车辆停放管理有限公司对设置在南山西路人行道的占道停车泊位进行收费。 需要指出的是,湖里区辖区第五批占道停车泊位,仅有南山西路湖里环卫处人行道编号372-416的45个停车位。这一路段的收费标准为:车辆临时停放4小时以内(含4小时)每车位收费5元,4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通知同时明确,该路段占道停车泊位实行即停即收费,即停即走车辆不得收费。此外,该路段的停车收费时间为:日间8:00(含)至夜间8:00(含),夜间8:00至次日8:00为停车免费时段。 物价局的通知称,湖里区辖区内第五批一条道路45个停车泊位经交警支队审核并向社会公示,符合收费条件。根据《关于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厦价房﹝2013﹞20号)和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湖里区辖区第五批占道停车泊位实行有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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