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本报解读《关于在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严肃纪律的通知》,并受权披露一批典型案例 “六不准” 1 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 2 不准支持、唆使、纵容、包庇“两违”行为或者为违法者提供各种便利 3 不准以说情、抗拒、煽动闹事等方式干扰妨碍有关部门执法及执行公务,或者组织、煽动、幕后策划亲友和群众上访 4 不准对举报、治理“两违”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打击报复 5 不准利用职便或通过各种关系,在治理“两违”工作中通风报信、瞒报漏报、消极怠工、收受钱物或获取其他好处 6 不准在治理“两违”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在联合执法中不按责任分工正确履职 |
相关阅读:
- [ 09-24]鼓浪屿占道经营基本解决 下一步:拿下违章搭盖
- [ 08-11]保定新村违章搭盖多 “明星小区”3年后走向衰败
- [ 03-30]建材商违章搭盖"小建材城" 大量木材竟放高压塔下
- [ 11-22]违章抢建用集装箱打“掩护” 再次抢建被强制拆除
- [ 08-06]老住户违章搭盖新住户占天台 邻里生活起居受影响
- [ 12-20]违章搭盖投诉频发 厦专家建议设“恶邻驱赶制”
- [ 10-30]阳台下冒出“柴火间” 违章搭盖拆不了?
- [ 02-20]湖里昨拆除2000平方违章搭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