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天降鹅卵石砸得老阿婆头破血流 难寻肇事者
2014-03-30 08:54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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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景园高空掉下了三个鹅卵石。记者 雷妤 摄 说法 民警: 挨家挨户排查 还未发现异常 这三块鹅卵石是从几层掉下来的?刘女士住在新景园19号楼6楼,事发时她看见有石头从楼上的楼层掉下来。 新景园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在入口处安装了监控,无法查到石头是从哪家扔下来的。“我们经常在每个楼层粘贴禁止高空抛物的公告,但是小区住户的素质参差不齐,我们也不能完全杜绝。”这名工作人员说,他已经让保安注意是否有人往外清理石头。 随后,记者从江头派出所了解到,接到了阿婆家属的报案后,派出所民警调取了楼层的监控以及周围的录像,并且一户一户排查确认,还没有发现可疑情况,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之中。 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高空抛物的报警量增多,阳台装修不当很容易造成危险,此外,也不排除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律师: 找不到责任人 邻居也要赔偿 福建英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斌认为,《侵权责任法》中对高空抛物有着明确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明确谁是高空抛物造成侵害的责任人,高空抛物处的同一栋楼居民,都有可能遭到“连坐”,共同支付补偿款。 此外,林小斌律师还强调,未成年人高空抛物造成侵害的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是故意高空抛物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则有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或故意伤害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由于过失的高空落物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要被追究过失犯罪的相关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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