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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原房东一房两卖 产权迟迟没过户还被屡屡转手

2014-03-27 10:37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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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房产证和判决书

谁说了算?

律师说>>

——应该在判决书下来时,申请强制执行办理房产证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告诉记者,法院的判决认定买卖行为合法有效,也就意味着房子的所有权就归钟某一方,其他人的买卖行为实际上都是无效的。同时,郑律师还提到,在判决书下来的时候,若钟某一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可以立即办好房产证的,“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强制执行,而到现在判决书的日期已经失效,那么只能走信访这条路。”

业内说>>

——房产买卖只有办理产权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应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2008年的时候,如果法院判决的是徐某与钟某的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就是说法院承认双方有房产交易的民事行为这么一个事实。但钟某当时没有及时要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协助办理撤销徐某和第三方之间的产权证,这也意味着物权仍没有转移。

“钟某现在只能去起诉徐某,要求按房屋价值进行赔偿,但房屋已经过多次转手,要拿回来可能性并不大。从法律上讲,房屋物权属于第三方,第三方对房屋具有处置权。”该人士也提醒,房产买卖只有办理产权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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