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是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智慧厦门”,这既是厦门突破空间资源制约,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建设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本报将从厦门征集信息消费体验体系LOGO开始,持续深入报道厦门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及其给厦门这座城市和百姓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 厦门日报讯(记者林燕贞)用手机就能实时查看路况、公交到站情况,给爱车加油付款;逛网络超市,点击鼠标选购商品,然后在家坐等超市人员送货上门……这些,都是信息消费带给我们工作生活的新变化,而且,还远不止这些。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精神,构建全民参与的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厦门拟于今年5月后陆续在市区开设信息消费体验店。记者日前从厦门市信息消费办获悉,即日起至4月10日,厦门市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信息消费体验店LOGO,选中的LOGO将被全面应用于厦门市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并给予设计者1万元人民币奖励。 自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以来,信息消费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内需的一个主要着力点,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了提升信息消费水平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进作用。厦门为有效推进信息消费,正积极构建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市信息消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信息化是带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四化同步”的关键。厦门大力推进信息消费,就是要以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为载体,进一步推进“四化同步”,以需促产,以消费推动产业,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努力通过信息化建设逐步改变城市的生产、生活方式,为统筹城乡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那么,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将包括哪些内容呢?记者了解到,信息消费体验体系将包括四大运营商、家电大卖场的门店及社区体验店等,在体验店中引导各大运营商实现业务融合,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展示推广成熟的信息消费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资料 何为信息消费?“6+4”体系! “信息消费”在我国属新兴领域,是消费的一部分,指居民和政府部门对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最终使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现有技术和市场条件下,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聚焦在规模大、增长快、前景好的领域,概括起来是“6+4”体系,即6类信息产品:功能手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微型计算机、智能电视、IPTV终端等网络化终端产品;4种服务信息服务:语音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软件应用。 目前,在网络购物方面,英国、德国在线零售占零售总额比重均超过10%,美国占比超过6%。我国网络零售占比在2012年为6.3%,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 (本报记者 林燕贞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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