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实习生 崔易 记者 汪长福)日前,读者黄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开车经过梧村隧道时,一块“异物”从隧道顶部掉下,砸在黄女士的前车窗上,导致前车窗玻璃被砸裂。 昨日,记者从黄女士那里了解到,交警部门目前已经对该起事故做了责任认定,公路部门负有主要责任。因此,黄女士的车辆维修费用,应该由厦门市公路局支付。黄女士说,她已将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车辆保险定损结果以及车辆维修发票等材料,提供给厦门市公路局。核对这些材料后,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将相应维修费用付给修理厂,黄女士再从修理厂拿回2500多元的修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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