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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八成国企拟实现“产权多元化” 牵手民企握手外企

2014-03-26 07:1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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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主任林杰: “混合”试点力争“开花结果”

不管是对接民企,还是对接外企,作为具体监管厦门国资的国资委“大管家”林杰,一直在其中扮演“牵头人”的角色,积极促成。

“应该说,厦门国企发展的过程中,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表现是比较突出的。厦门共有产权登记的国有企业1295家,其中近60%属于混合制所有制经济。”尽管如此,市国资委主任林杰依然表示,今年国企改革的一个重点就是降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通过引入非公资本,包括民资、外资、股权投资基金、产权投资基金等战略投资者,降低国企持股比例。

在林杰看来,只有这样国企才能去行政化,进一步走向市场。

由于厦门国企集团层面主要是资本运营和投资管理,为此,林杰透露,放开的是二、三级企业。他介绍,个别涉及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企业,需要控股50%以上(如机场设施),战略性产业或者一些重要的子企业,需要保持33%的相对持股比例,其他的可以更多放开,可以参股,也可以全部放开。

与此同时,针对“混合”中,国企可能担心资产流失、民资外资又可能担心“被欺负”这一问题,林杰表示,将积极推动机制的建设,达到规范、有序、透明,同时加强产权保护,让大家都可放心进来。

此外,林杰透露,尽管厦门“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有不少成功样本,但今年将在更多国企、更多领域推进一批新的试点,让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进一步“开花”,更关键是让大家看到“结果”。

市总商会副会长李强:要“混”就要“混”得彻底

要“混”就一定要“混”得彻底,让国企退到非控股地位,至少是非绝对控股地位。改革不能停留于形式,更不能象征性地“混”,要让民资占有足够比例,才能真正影响国企的机制再造,充分发挥民企机制灵活、善于创新、市场适应力强的优势。

只靠单家民企是不可能的,总商会可以牵头,建立一家大型民企投资集团,集中厦门龙头民企的力量全面参与混合经济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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